汤宗
汤宗(1365年-1427年),字正传,浙江平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洪武末年,汤宗由太学生晋升为河南省按察事,后调任北平市。建文年间,他上书称朱棣谋反,并指责按察使陈瑛曾接受燕王朱棣的金钱贿赂,有异谋。朱允炆因此逮捕陈瑛并安置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汤宗被升任为山东省按察使。后因事迁至刑部郎中,出任苏州市知府。
永乐年间,汤宗被逮捕下狱,后被改为禄州判官。后因黄淮的举荐,汤宗被召为大理寺丞。当时有人指控他在建文年间有事情,明成祖回应:“帝王惟才是用,何论旧嫌。”后来,汤宗因外国贡使的医生杀人案被逮捕,但他阅卷后称:“医与使者有何仇,而故杀之乎?”随后释放了医生。汤宗曾受命赈济河南大饥荒,之后回到户部任职。解缙下狱期间,汤宗因连坐入狱十年。朱高炽时期,汤宗被恢复官职,后升任南京大理寺卿。宣德二年(1427年),汤宗去世。
正文
汤宗
汤宗,字正传,浙江平阳人。明朝大臣,官至南京大理卿。
建文时上变,言按察使陈瑛受燕邸金钱,有异谋。诏逮瑛,安置广西壮族自治区,而迁宗山
东按察使。坐事,左迁刑部郎中,出知苏州府。苏连岁水,民流,租百余万石。
宗谕富民出米代输。富民知其爱民,不三月悉完纳。
永乐元年,有言其坐视水患者,逮下狱,判禄州。以黄淮荐,召为大理寺
丞。或言宗曾发潜邸事。帝曰:“帝王惟才是使,何论旧嫌。”时外国贡使病死,
从人谓医杀之。狱具,宗阅叹曰:“医与使者何仇,而故杀之乎?”卒辨出之。
寻命振饥河南省,还署户部事。解缙下狱,词连宗,坐系十余年。仁宗立,复官,
再迁南京大理卿。宣宗初,清军山东省。会天久不雨,极陈民间饥困状。帝为租
免役,罢不急之务。宣德二年卒。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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