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调研员是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之一,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对应二十级至十四级。
基本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第三章第十九条: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参考资料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2025-11-05
四级调研员是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之一,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对应二十级至十四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第三章第十九条: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2025-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