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震,男,汉族,1944年1月9日出生,重庆永川市人,中共党员,副教授。1967年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后,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及办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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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西南政法学院(1995年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刑事诉讼法学方向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后,一直于本校从事党政工作和教学工作。1985年10月起,历任法律系副主任、综合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校长助理兼教务处长,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1992年10月至1993年12月,于保加利亚索非亚大学法律系进修外国证据法和刑事诉讼程序。长期执教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的《证据学》、《刑事诉讼法学》、《外国刑事诉讼法学》等课程,1998年起,任诉讼法学专业刑事诉讼法学方向硕士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