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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地区

兴义地区,是贵州省所属的八大行政区之一,前身是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设立的兴义专区。

1970年,兴义市专区改为兴义地区,该地区下辖兴义、安龙县普安县晴隆县兴仁市贞丰县册亨县望谟县,辖区总面积20860平方公里。1982年5月1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正式建立,州府驻兴义县城。

历史沿革

1950年1月1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纵第21团进驻兴义城,1952年12月,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批复,设立兴义专区,1956年,将盘州市所属阿衣乡大部分划归兴义县,原属安顺专区六枝特区划归兴义专区,同年7月,兴义专区撤销,兴义隶属安顺专区。

1965年,国务院批准恢复兴义专区,专署驻兴义市,将属兴义县、兴仁市、盘县、普安县(驻盘水镇)、晴隆县5县和望谟县册亨县安龙县贞丰县4县划入兴义专区。

1965年11月,设盘县特区,兴义专区辖8县、1特区。 1970年,兴义专区改称兴义地区,行政专署驻兴义县。

1970年,兴义专区改称兴义地区,行政专署驻兴义县。

大事记

1952年12月,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兴义专区设立,同年,中共兴义地委正式成立,下辖兴仁、兴义、盘州市、普安、晴隆、安龙、贞丰、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册亨、望谟10个县委。

1956年7月,兴义专区建置撤销,中共兴义、兴仁市、盘县、普安县晴隆县、关岭6县县委改隶中共安顺地委,中共望谟、册亨县安龙县贞丰县县委改隶中共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委。

1965年7月28日,根据国务院批复,兴义专区建置恢复,中共兴义地委同时恢复,隶属中共贵州省委,冉砚农任第一书记。中共兴义市地委机关驻兴义县城,下辖兴义、兴仁、盘县、普安、晴隆、安龙、贞丰、册亨、望谟县9县县委。

1971年9月13日至17日,中国共产党兴义地区第一次党员代表会议在兴义召开,经省委批示同意,张星炳为第一书记,徐挹江为书记,李明、房泽山、龙凤阳为副书记。第一届大会作出关于认真读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书,刻苦学习毛主席著作,深入开展批修整风运动的决定。

1977年3月14日,《贵州日报》刊载《贵州的砂石峪——兴义县则戎公社农业学大寨纪实》的长篇报道,把兴义县的则戎乡与河北沙石峪作比较,高度赞扬了则戎人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改石造地的精神。中共兴义地委发出《关于向则戎学习,进一步推动我区农业学大寨运动的通知》,1977年3月21日,中共兴义地委发出《关于向则戎学习,进一步推动我区农业学大寨运动的通知》。

1978年2月,中共兴义地委根据中共中央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开始实行党政分工。

1981年9月21日,以兴义市地区的行政区划设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同时撤销贞丰县望谟县安龙县册亨县4个自治县,设贞丰、望谟、安龙、册亨4个县,自治州辖兴义、兴仁市普安县晴隆县、贞丰、安龙、册亨、望谟8县。

1982年5月1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正式建立,州府驻兴义县城。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