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制是指唐朝的道制和宋朝的路制。唐朝初期设有328个州和1573个县,为了加强对地方的管理,按照山川地形将全国分为10道,后来增加到15道。宋朝统一中原后,实行了分路治理的政策,形成了路—府、州、军、监—县的三级行政区划体系。

唐道制

唐朝时期,最初设立的道只是作为中央派遣的监察人员不定期前往问题区域进行视察的单位,没有固定的规章制度。随着边疆问题的增多,为了增强边防将领的权力,边境的节度使开始兼任道的采访使,并负责管辖州县事务。这种做法最终导致了安史之乱的发生。战乱结束后,节度使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形成了道(方镇)、州府、县的三级政区结构。然而,由于地方势力的强大,出现了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

唐朝开元年间设立了府这一行政单位,相当于州。府的建立是为了突出京师、陪都或皇帝居住地的特殊地位。府的行政长官包括府牧、府尹、少尹,其下属机构与州基本相同,但府的官员品级高于州。到了明朝,府已经普遍代替了之前的州。

都督府与都护府

唐朝还设置了都督府和都护府。都督府的名称起源于东汉魏晋之后通常由都督兼任所在地的刺史北周时期改为总管,唐朝再次使用都督的名称。景云年后,持有节杖的都督被改称为节度使,都督的名称因此失去了实际意义。都护府则源自汉朝的西域都护,唐朝在边境地区设立了六个都护府,作为管理少数民族地区的最高地方行政机构。

宋路制

宋朝统一中原后,为了改变地方势力过大的局面,除了收回军事权力之外,地方行政机构采用了分路治理的方式,形成了路—府、州、军、监—县的三级行政区划体系。府州的机构沿用了唐朝的设置。军原本是五代十国时期的军区,后来因为兼管民政而成为了行政区,但仍保留了军的名称。监主要设在工业矿区,用于加强矿业的管理。此外,宋朝还经常派遣在京任职的官员到州县执行中央法令,这些官员被称为知府知州、知县等。同时,在每个府州设置了通判,所有政令都需要经过通判的副署,通判还可以随时向朝廷报告府州的情况。这样就使得各级官员之间互相制约,一切都听命于朝廷,地方缺乏自主性,同时也导致了机构臃肿,冗官充斥,行政费用大幅增加。在县一级的行政机构方面,隋唐时期采用的是乡里制,宋朝曾尝试推行保甲制,但由于新旧党的斗争而时行时废。

边疆政权的影响

在宋朝时期,与其并存的辽、金、西夏、大理等少数民族政权的地方政治制度受到了中原文化的深刻影响,有的模仿唐朝,有的效仿宋朝,同时还保留了自己的传统制度。比如,辽朝模仿天宝建立了五京道,实行道—府、州、军城—县的三级政区体制。道属于行政机构,同时借鉴宋朝的做法,设立了都总管府、处置使司、转运使司等相互制约的机构;契丹族原有的头下军州、斡鲁朵等机构也被保留下来。金朝早期也模仿辽国建立了五京道,进入中原后则模仿宋朝实行分路治理,仍然保留了女真族的猛安、谋克制度。

参考资料

道路制名词解释.百度文库.2024-10-31

唐代监察官的选任与监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4-10-31

唐朝行政区划,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是中国历代行政区划沿革中比较重要的转折时期。.网易.202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