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元琰(441-511年),字伯,是南北朝时期南齐、南梁的士人,出生于吴郡钱塘(今杭州市)。他的祖父范悦之曾被征召为太学博士,但未赴任;父亲范灵瑜因父丧哀伤过度去世,当时范元琰年幼,哀慕尽礼,令亲友诧异。长大后的他好学,博通经史和佛义,个性谦逊,不会因为自己所长骄傲。他的祖母患上疮,他经常亲自吸吮,对人说怕会伤害别人,在家不出城,虽然独居但好像对著宾客,沛国刘十分敬畏佩服他。他家贫,以种菜为生,曾经在外出时发现有人偷去蔬菜,他就避开;母亲问他发生什么事,他如实回答,又问谁人偷去蔬菜,他说:「我退走是因为怕他感到惭愧,我知道是谁,希望母亲不要泄露。」于是二人隐秘此事。有人徒步渡河偷他的笋,范元琰就伐木建桥让贼人过河,令贼人很是惭愧,乡间不再有盗贼。 495年,朝廷征召范元琰为安北参军事、曹虎平西参军,不赴任,其时始安王萧遥光在扬州市,对徐孝嗣说:「曹武参军,怎会是礼贤之职呢。」打算让范元琰担任西曹书佐,不久萧遥光失败,人们认为这是个遗憾,沛国刘𤩽看重他,曾上表称赞。到510年,县令管慧辨进言他的义行,扬州刺史、临川王萧宏任命他,他也不来。次年,萧宏上奏章推荐,亦未征任他,同年在家去世,虚岁七十。
原文
及长好学,博通经史,兼精佛义。然性谦敬,不以所长骄人。家贫,唯以园蔬为业。尝出行,见人盗其,元琰退走,母问其故,具以实答。母问盗者为谁,答曰:“向所以退,畏其愧耻。今启其名,愿不泄也。”于是母子秘之。或有涉沟盗其笋者,元琰因伐木为桥以渡之。自是盗者大惭,一乡无复窃。
译文
范元琰,字伯珪,南梁时吴郡钱塘人。元琰年轻时非常好学,博通经史,精研佛学,但是其为人很谦逊,从没有以自己的所长而看不起别人。元琰家中很贫困,仅靠种菜维持生活。有一次,元琰从家中出来,发现有人正在偷他家的白菜。元琰急忙退回了家中。母亲问他原因,元琰把刚才看到的事情告诉了母亲。母亲问偷菜的人是谁,元琰说:“我之所以退回来,就是怕偷菜的那个人感到羞耻,我告诉您他的名字,希望您不要泄露给他人啊!”母子两人从此严守这个秘密。
元琰家的菜园外有一条水沟,有人从水沟中渡水过来偷他家的竹笋。元琰因此伐木,把伐木作为桥,(让偷竹笋的人)从桥上过去。偷竹笋的人为此非常惭愧,从此这一带居然都没有了偷盗之人。
注释
及:到了.......的时候
遽:急忙
故:原因
具:详细
以:用
向:先前
启:说出
因:于是
一:从此
菘:白菜
做法
赞同是因为范元琰不计较盗贼的德行,用善举使他们认识到自我的丑恶,心中惭愧,从而改过自新;不因人之恶而恶,此君子善人之道!
不赞同是因为范元琰的这种做法有点像《悲惨世界》中的冉·阿让在主教的掩护下偷走主教家里的银烛台。所谓以德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