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体育局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本区体育工作制度,制定本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本区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国际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机制改革。

(三)统筹规划本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指导及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统筹规划本区竞技体育业余训练发展和青少年体育发展,制定本区业余训练发展规划和参与全市竞技体育比赛的计划和目标,拟订体育人才境内外培训规划。

(五)培育、引导和扶持本区体育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六)审批区域内全民健身辅导站的设立;审批本区体育类民办非企业的设立;审批本区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资格;审批本区国家二级以下裁判员和二级以下等级运动员资格;审批二级以下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

(七)承担以区体育局名义举办的重大体育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管理本区体育外事有关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科技研究、调查研究和成果推广工作。

(九)负责全区性体育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和业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对本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业实施监管,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机关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及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本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群团和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工作;负责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机关及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定、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工作宏观管理和组织协调,并落实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群众体育科

贯彻落实《全民健身纲要》和《全民健身条例》,研究拟订本区群众体育的发展规划,推动全民健身工作;组织开展本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本区全民健身工程的建设管理,并对全民健身工作进行评估表彰;审批本区国家二级以下裁判员和二级以下等级运动员资格;审批二级以下社会体育等级指导员资格。

(四)体育市场管理科

负责本区体育行政法规的宣传和培训;负责辖区体育设施的管理、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对辖区内体育经营项目、经营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参与有关部门对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体育设施审议的工作;负责本区体育类民办非企业的审批工作;负责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审批和监督检查工作;培育、引导和扶持体育产业,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五)青少年体育科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青少年体育的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拟定本区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青少年业余训练网点管理制度,指导和管理本区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业务工作;指导和推动业余体校的建设及相关训练工作,培养和输送优秀竞技体育人才;组织开展本区运动项目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指导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指导并组织协调青少年体育比赛及各类青少年体育比赛参赛工作;负责本区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负责本区国家二级以下等级运动员资格的确认工作。

(六)财务审计科

负责制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体育设施的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财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报机关预算、决算,管理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工作;负责以区政府和区体育局名义举办的大型体育赛事和体育专项经费的申请及监督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基本建设项目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统计、审计工作及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事业单位

(一)朝阳区第一少儿业余体校

承担本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为上级运动队输送专业运动员;承担体教融合工作;承担相关青少年体育赛事的承办、协办、组织、参赛工作等。

(二)朝阳区第二少儿业余体校

承担本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为上级运动队输送专业运动员;承担体教融合工作;承担相关青少年体育赛事的承办、协办、组织、参赛工作等。

(三)朝阳区第三少儿业余体校

承担本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为上级运动队输送专业运动员;承担体教融合工作;承担相关青少年体育赛事的承办、协办、组织、参赛工作等。

(四)朝阳区体育场馆中心

负责为体校训练、全民健身、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庆祝及文化活动等提供场地保障及服务;承担场馆管理、经营、使用、维护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朝阳区体育产业管理中心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区体育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本区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体育企业交流发展;负责体育产业发展数据信息汇总和分析等工作;协助完成体育经营单位管理工作。

(六)朝阳体育科研所

负责本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科学训练工作;负责国民体质监测、体医融合工作;负责体育科学课题研究;负责反兴奋剂工作。

(七)朝阳区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负责本区公益性社会体育活动和各类体育竞赛的组织工作;负责本区体育社团的组织、指导和服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推广科学健身项目,普及健身知识;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裁判员培训,协助承担社会体育指导员、裁判员队伍建设与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国内外社会体育交流工作;协助开展各类体育竞赛活动的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

区政府部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2023-08-18

机构职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2023-08-18

机构设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2023-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