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英雄模范勋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授予军人的一种勋章,曾是中国军事荣誉制度中的第二级,仅次于八一勋章。该勋章由总政治部根据《纪律条令》有关规定设计制作,于2011年8月1日起全军正式启用。二级英雄模范勋章用以表彰由军区授予的英雄模范称号个人,授予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军人和文职人员。二级英雄模范勋章由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决定,军种或战区司令员、政治委员授予。在201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新修订中,一级英雄模范勋章被改为英模奖章,而二级英雄模范勋章和大军区(战区)级荣誉称号被废止。

内容简介

二级英雄模范勋章直径65毫米,勋章为纯金制作,每枚证章均设计有刻印章名的附章和略章,配有木盒和说明卡片、绶带,勋章、奖章证书分开设计,用防伪纸张制作,力求精美配套,凸显无上的荣誉。以军徽作为主要元素,并突出红旗、桂叶、长城等元素,寓意英雄模范是一面旗帜、立功受奖光荣、保家卫国荣耀。更加庄重、精致、美观,富有激励作用和纪念意义。

参考资料

设立八载 英模勋章完成历史使命.大公网.2024-01-12

闪闪的军功章,军人不可替代的荣耀!.今日头条.2024-03-18

我军历次授勋回眸:用热血与生命铸就.今日头条.2024-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