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撞责任
碰撞责任是指在船舶保险合同中,当被保险船舶与其他船舶发生碰撞导致损失时,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这是船舶保险合同中的一项基本条款。
范围与比例
碰撞责任通常作为船舶保险合同的一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此项责任的比例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在英国,根据伦敦保险协会1983年修订的新船舶保险条款,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限定为被保险人向第三方支付的损害赔偿金额的3/4,因此也被称为"四分之三碰撞责任条款"。在这种情况下,船东自行承担剩余的1/4责任,这部分责任可以通过加入船东保赔协会来转移风险。相比之下,中国的船舶保险条款并未单独列出碰撞责任条款,但在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会承担全部的碰撞责任。
国际差异
碰撞责任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在英国,根据伦敦保险协会的规定,保险公司在碰撞责任方面的赔偿上限为被保险人支付给第三方的损害赔偿额的3/4。这种限制使得船东需要自行承担一部分责任,通常是通过加入船东保赔协会的方式来分散风险。在中国,尽管没有明确的独立条款,但按照责任范围的规定,保险公司会对被保险船舶的碰撞责任提供全额的保险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