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内设职能机关之一。

机关职能

主要负责起草司法解释及有关组织、协调、编纂等工作;参与立法活动,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对下级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提出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答复;办理或协调办理涉港、澳、台法律事务;负责少年法庭、司法统计和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指导性案例的编纂。

参考资料

研究室.最高人民法院.2015-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