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思本舰队事件,是19世纪60年代初英国插手近代中国海军建设的一个阴谋。
过程
清廷得悉太平天国有“汇银五十万两向美购买船炮之事”,这引起了清政府的很大惊恐,也更促使其加快了购船的步伐。1862年初,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建筑遗存命江苏巡抚薛焕、两广总督劳崇光等加紧执行购船计划。由此,购船之论开始正式实施。
1862年(清同治元年)2月27日,正往返于上海市、广州市几口岸的罗伯特·赫德与两广总督劳崇光议定了购船的具体事项。3月14日,赫德致函正在英国的李泰国,以清政府全权代表的口吻,“着他在英国购买并且装备一支轮船的舰队遣派到中国来”,而且“一日不得羁延”。李泰国接到此讯后,马上通知了英国外交部,并计划着手组织这支舰队。女王陛下政府对由英国人控制中国内政的活动一向十分关注。对清政府组建海军的活动,它采取了不寻常的步骤。7月9日,英国海军部批准由英海军上校阿思本担任该舰队的军事职务。8月30日,英国枢密院颁发了特别法令,正式批准了李泰国的计划。10月,罗伯特·赫德再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建筑遗存的札令为正式委任书寄达李泰国,督促其加紧办理购船事宜。
1863年1月16日,李泰国背着清政府,以中国政府全权代表的身份,与英国皇家海军上校阿思本签订了所谓“合同十三条,”并擅自制订了“英中联合海军舰队章程”。在上述文件中,李泰国规定由自己完全控制这支舰队的指挥权,并且不顾清廷原议,擅自决定舰上人员全部由英国人出任。在做完各项安排之后,李泰国于1863年4月返回了中国。对李泰国的擅权,总署十分恼火。奕訢等人就李对舰队事宜的安排和所谓“合同十三条”,“再四向李泰国严词驳该,相持几近一月”。李态度强硬,但因事关中国海军的领导权,故清廷毫不退让。由于双方立场相去甚远,根本没有可能达成协议。事情越搞越僵。
1863年6月1日,李泰国与罗伯特·赫德奉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建筑遗存令进京。6月12日,李泰国向总署面递节略,其中包括他与阿思本签订的“统带轮船合同十三款”时经费清单。李泰国还向总署提出借银1000万两专供雇佣外兵经费。对此,奕訢等人十分反感。此后,在6月中旬至7月9日的一段时间里,赫德逐日与总理衙门各大臣会晤,协调争吵双方的立场。其后,奕訢正式上奏清廷,称李泰国“狡猾异常,中外皆知,屡欲去之而不能。今因办船贻误,正可借此驱逐”,明确表示了欲将李泰国正式罢免的意向。11月10日,阿思本舰队被遣散,将7艘军舰驶回英国拍卖;中国清政府发给600名英国皇家海军官兵路费,另外付阿思本1万两白银的劳务费。11月15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建筑遗存下令革去李泰国的总税务司职,并任命罗伯特·赫德接替李泰国继任此职,就职上海市。
评价
阿思本舰队事件进一步暴露了西方列强企图控制中国的野心,同时充分说明,依赖外国军舰来巩固自己的海防是根本行不通的。
参考资料
赫德与阿思本舰队事件.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04-08
想用洋武器攻打太平军 清政府购买舰队计划流产.搜狐网.2017-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