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兰,女,1928年4月22日出生,临沂市郯城县花园镇三捷庄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柳琴戏代表性传承人,原山东省临沂柳琴剧团团长。主要作品包括《铡美案》等。

人物经历

1934年随父学艺,搭班唱戏,四处飘流。

1953年应邀参加临沂柳琴剧团,逐步形成了独特的表演特点和演唱风格。代表作有《王三姐剜菜》《王二英思夫》《父女顶嘴》《喝面叶》《秦香莲》等。

1953年全国戏剧汇演:获演员一等奖

1954年获山东省演员一级勋章

1956年获山东省优秀演员一等奖。

1959年临沂人大代表。

1959年任山东省临沂柳琴剧团团长。

1960年省政协委员。

1960年中国唱片社灌唱片《丝记》《三击掌》《王二英思夫》等。

1961年中国戏剧家协会

1962年山东省戏剧家协会。

1981年中国宁波唱片社灌制唱片《秦香连》《三姐剜菜》《鸿雁捎书》《喝面叶》《状元打更》等等。

1986年退休。

2009年,张金兰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2009年入选柳琴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参考资料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2024-04-07

张金兰:梨园永驻金兰韵.沂蒙网.2024-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