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协议
出资协议是股东为规范公司出资过程中各出资人(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而签署的协议。
概述
出资协议通常包含以下内容: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出资人在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公司设立失败时费用的分配等。
签订注意事项
股东资格审查
由于全体股东对公司成立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有必要仔细审查股东的资格,包括品德、能力、家庭背景、资产状况、是否有重大外部债务等。同时,建议保存股东身份证明的副本。
出资额确定
根据《公司法》,股东可以使用货币出资,也可以使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用货币评估且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然而,法律规定不得用于出资的财产除外。此外,所有股东的货币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因此,必须明确股东的出资方式和金额。如果涉及以土地使用权或房地产作为出资方式,出让人应确保其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均为合法获得,并能够依法自由转让。
出资时间和财产权转移
为了避免股东出资不实或延迟出资的情况,应在签订出资协议时明确规定出资时间。股东应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还应明确货币出资和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财产权转移程序,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资金全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如果是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则应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需要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的,应依法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出资责任
股东的出资责任包括出资违约责任和资本充实责任。出资违约责任指股东未能按照协议出资时,应承担缴纳出资并向足额出资的股东支付违约赔偿的责任。资本充实责任指未按照协议约定出资的股东对出资差额的补足责任,以及其他已出资的股东对此项责任的连带责任。资本充实责任是一种仅适用于公司股东的特殊出资责任,这是一种连带责任,任何一位股东都应对公司的资产不足负责。首先承担资本充实责任的股东有权向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也可要求其他股东分担责任。此责任是法定责任,无法通过股东间的协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予以豁免。
公司设立责任
当公司未能成功设立时,股东应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于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应如何在股东之间分配。此外,因股东个人过错导致公司未能设立并对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责任。
参考资料
出资协议.百度文库.2024-10-24
出资协议.百度文库.2024-10-24
出资协议范本新整理版6篇.doc.百度文库.2024-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