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敏谦(1888-1970),字德仁,兴宁市兴城镇西郊人,英国伦敦大学博士,教育部授予留学英国法律博士褒奖状,中华民国学者、记者、律师、外交官。历任驻英使署编员、清华大学教授、北京《英文导报》总编辑、国际联盟中国代表团专门委员、华盛顿会议中国代表团秘书、中俄会议议事宜督办公署科长、中国法权调查委员会秘书、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会、《中国社会和政治科学评论》总编辑、外交部参事、外交部参事及情报宣传司司长、外交部条约委员会会员、侨务委员会侨务管理处处长、外交部顾问、关税会议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及大会秘书、外交部顾问参事、圣约翰大学教授和政治学系主任、圣约翰大学校董会副董事长等职务。1970年病逝于上海市

正文

刁敏谦(1888-1970),字德仁,兴宁市兴城镇西郊人,中华民国学者、记者、律师、外交官。生于光绪十四年(1888年)。英国伦敦大学博士。七岁即被其父送往美国火努鲁鲁,先入圣彼德学校,继就读于伊奥茉尼学院,1900年回国入上海圣约翰书院,于1907年毕业留校。1909年去英国伦敦大学; 1910年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的世界和平大会,刁敏谦被委任为中国代表,1911年5月与王正廷博士一同参加世界基督教学生大会于康斯坦丁堡,1914年参加在巴黎召开的反毒品大会。1915年委充为驻英使署编纂员,教育部授予留学英国法律博士褒奖状。1916年归国,任清华大学学校教授,执教国际法与英语。1917年为北京《英文导报》总编辑,著有《中国国际条约义务论》、《中国新宪法》等书行于世。1919年,再次任清华学校教授;翌年,任国际联盟中国代表团专门委员。1921年,任华盛顿会议中国代表团秘书;翌年归国后,被北洋政府外交部任用,历任中俄会议议事宜督办公署科长、中国法权调查委员会秘书、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会办,此外还任杂志《中国社会和政治科学评论》总编辑。1924年参加中苏协商会议。1925~26年协助文法院长王宠惠参加在北京与外国代表讨论治外法权问题。1929年被国民政府任用,历任外交部参事、外交部参事及情报宣传司司长。1931年转任外交部条约委员会会员。1932年4月,任侨务委员会侨务管理处处长,但仅任职1个月即辞任,在北平市任职业律师。1933年8月,作为中国代表参加在加拿大召开的第4届太平洋问题调查会;同年末,被外交部委任为特别宣传,1934年任外交部顾问、关税会议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及大会秘书,1934年后历任外交部顾问参事。1940年汪伪政府英文秘书汤良礼派人找刁敏谦去搞英文宣传。刁拒绝投敌,当夜离家出走藏身于友人家,三日后即离沪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家人也随即匆忙逃往香港。他在港继续从事抗日工作直到香港沦陷。1942年因经济原因不得不回上海市,进入母校圣约翰大学任政治学系外交学教授。汪伪政府外交次长吴凯声又找上门,让去编英文宣传品,刁敏谦仍坚决拒绝。刁敏谦在母校政治系执教,曾任政治系主任,并在英文系兼课,一直到1952年退休,离开约大。上海解放初期曾被选入约大校董事,1950年任副董事长。1970年病逝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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