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海关于1989年9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是直属海关总署领导的正厅级海关,管辖范围为甘肃省的各项海关管理工作。

2018年,按照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方案,海关总署迅速贯彻落实,兰州海关和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总署的要求,两家机构统一以海关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在通关一体化改革框架下,两个机构融为一个机构。

简要介绍

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担负甘肃省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国境卫生除害处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以及认证认可等工作,多年来忠实地履行国家涉外经济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责,始终坚持依法施检、严格把关,加强对甘肃地区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和监管,扎扎实实组织开展卫生注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和与进出口有关的质量认证认可工作,履行捍卫国家利益、维护人民健康、保障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重要职责,为促进甘肃省地方开放型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

程,负责所辖区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负责口岸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负责出入境人员的预

防接种和传染病监测体检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实施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情监测、调查等工作,办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授权的动植物检疫审批,实施动植物疫情的紧急预防措施。

(四)负责实施进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一般包装和出口危险品货物检验,负责进出

口商品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办理进出口商品复验工作。

(五)负责实施对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的生产(养殖、种植)、加工和存放等单位的卫生、检疫注册,负

责实施进出口产品、体系认证和实验室认可、人员注册等工作,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实施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验证,负责出口、转口商品的有关出境验证。

(七)负责实施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和集装箱及容器的卫生监督、检疫监督和有关的适载检验、鉴定,负责出入境交

通运载工具、集装箱、包装物及铺垫材料和货物的卫生除害处理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执行国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的有关检疫、检验的国际协议、协定和议定书

等,负责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

(九)负责签发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和标识、封识,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

的签证工作。

(十)负责所辖区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调查和收集国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和国际贸易商品质量状

况,提供有关信息。

(十一)负责对所辖区域内各类涉外检验检疫、鉴定和认证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以及卫生除害处理机构

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负责有关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负责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外事、财务、基建、物资管理、纪检监察、审计、精神文明建设与思想政治工

作。

(十四)承办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

本关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海关.2022-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