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清雄,男,1955年11月出生,海口市人,汉族,大专学历,高级编辑、高级政工师,1972年9月参加工作,197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海南日报社党委副书记、总编辑。

2025年3月,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吴清雄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人物履历

历任海南日报社新闻实业发展部主任,省宣传干部培训中心副主任(正处级),省委宣传部工会主席、助理巡视员,海南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党委委员,海南日报社(海南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党委委员,海南日报社党委副书记、总编辑。

担任职务

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委员(2017年辞)。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24年9月,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海南日报社原党委副书记、总编辑吴清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25年3月,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海南日报社原党委副书记、总编辑吴清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清雄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房地产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清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清雄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提起公诉

2025年3月,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吴清雄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海南日报社原党委副书记、总编辑吴清雄(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清雄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吴清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

拟任干部人选情况公示.海南省人民政府.2024-09-21

海南日报社原党委副书记、总编辑吴清雄被查.新重庆客户端-今日头条.2024-09-21

大搞权钱交易,吴清雄被公诉 .百家号.2025-03-22

退休7年后,吴清雄被查.北京青年报-新浪网.2024-09-21

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南海网-新浪网.2024-09-21

海南日报社原党委副书记、总编辑吴清雄被开除党籍.今日头条-北京日报客户端.2025-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