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书勋(1889-1950),原名程兴文,字书勋,也称树勋、福勋,山东省定陶区大刘楼村人。他早年习武,后因被诬陷入狱,出狱后组织抗日队伍,参与多场战斗,战功卓著。1950年因病去世,葬于老家马集镇大刘楼村。定陶县人民政府于1951年为他建立“鲁西南十四团程书勋”纪念碑。他的事迹在当地广为流传,被尊称为“程老五”。
个人经历
程书勋1889年出生于山东省定陶县大刘楼村的一个贫困农民家庭。程书勋父亲早亡,家里仅有的一点土地被豪强趁机夺占,母亲后来又被地主逼迫跳井(被救),兄长中除长兄外,其余三人均在逃荒途中冻饿而死。程书勋在十几岁时便拜师习练拳术,出师后,程书勋为了养活母亲,给一些大户商贾做保镖。他性格刚强,好打不平。有一年,当地发生了严重的蝗旱灾害,有两家地主不仅不怜悯穷人,反而趁火打劫兼吞农民的土地和房产。程书勋看不过,毅然带领饥民打开这两家地主的粮仓,将粮食分给了大家,他劫富济贫、扶危济困的名声从此不胫而走。他为人忠诚,注重义气,结交了很多闯荡江湖、劫富济贫的江湖豪杰,甚至连一些啸聚山林的绿林人物也尊他为“五哥”。
程书勋行侠仗义的举动自然得罪了不少地主豪强。1936年7月,他被奸人诬陷参与绑架,被押至县政府。程书勋不甘受此不白之冤,坚不认罪,定陶区县长姚崇礼决定对他动用大刑。见程书勋宁死不招,姚崇礼最后也无可奈何,喟叹一声“真是一个铁打的人”后,将他暂时关押。程书勋的刑伤好些后,因不满看守的欺辱和盘剥,又失手打死一名看守,被判处终身监禁。就这样,程书勋被关押到定陶县城的白土山监狱。1938年5月,日军侵入鲁西南,姚崇礼弃城而走,日军侵占了定陶县城。曾对程书勋行刑的张某转而投靠日军,并成为日军跟前的红人。不久,张某迫于各方的压力,且对程书勋抱着很深的恐惧及负罪心理,便疏通关节释放了程书勋。在狱中,程书勋结识了狱友、中共地下党员郑尔拙,受其启发,思想觉悟有了很大提高。他回到大刘楼村后,决定揭竿而起,反抗日军的侵略。
1938年秋,程书勋的好友、共产党员王道平在曹县树起抗日救国的大旗,并将队伍命名为“鲁西南抗日游击大队”。消息传到定陶区,程书勋兴奋地跳了起来,像大海中航行的孤舟看见了灯塔一样,马上率自己的全部人马投奔共产党领导的这一支抗日队伍。1939年春,鲁西南抗日游击大队被编入八路军冀鲁豫支队,程书勋任二大队参谋。1944年3月,根据对敌斗争需要和鲁西南军分区的指示,定陶县抗日游击大队与定陶县大队合并为定陶县基干大队,由中共定陶县委、定陶抗日县政府领导,同时任命程书勋为大队长,县委书记杨用信兼政委,何舟任副政委,潘凤举任副大队长。大队整编为4个连,每连有100余人。不久,曹县和定陶区联合组建的古田中队又合并到基干大队编为特务连。这样一来,整个大队共有5个连的建制,兵力达到了500多人,战斗力大大提高,成为鲁西南地区的一支抗日劲旅。
1945年6月,定陶县基干大队改编为定陶基干团,下辖3个营,由定陶县县长马冠群兼任团长,程书勋任名誉团长(实际领导部队)。8月,定陶基干团配合军分区主力部队,全歼了定陶城内的日伪军,解放了定陶。1945年10月,根据冀鲁豫军区指示,定陶县基干团改编为鲁西南军分区第十四团,程书勋任团长,全团1200余人,成为我军的一支正规部队。
1950年初冬,程书勋不幸因病逝世,享年61岁。当年底,定陶区人民政府在他的家乡大刘楼村东北地区修建程书勋烈士纪念碑楼一座,以示悼念。1951年11月,在纪念程书勋逝世一周年之际,菏泽专署、定陶县人民政府和长期跟随他打游击的老部下等,共同敬赠一匾,匾中间横书“为国为民”4个一尺见方的镏金大字,以示对程书勋的崇高敬意与永久纪念。1983年3月,民政部追授程书勋“革命烈士”称号。
人物轶事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在日军占领定陶期间投靠日军的众多汉奸,也都遭到应有的惩罚。早年曾对程书勋施以酷刑的定陶东关人张某,因投靠日军为虎作伥,也被定陶抗日县政府判处死刑。
时任鲁西南军分区十四团团长的程书勋闻讯后,决定亲自过问此事。随后,定陶抗日县政府便以张某曾对革命做过有益的事情为由,免除了他的死刑,改为有期徒刑。张某本来以为必死无疑了,没想到临被枪决前竟能够死里逃生,当听说是被他曾用酷刑折磨得死去活来的程书勋出手相救时,大为震撼,在狱中接连对程书勋叩了十几个响头。程书勋身边的人大都对他的这一做法不解,认为仅凭张某当初把程书勋折磨成那样这一条罪状,判他死刑都不算冤枉,程书勋不应该救他。而程书勋说:“张某当时是奉他人之命,不得不如此。咱们党既然有曾对革命有功的罪犯可以从宽处理这个好政策,咱又何必眼睁睁看着他被枪毙呢!何况,我还听说他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将来还要靠他养家糊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