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之氐
李之氐(1092年—1145年),高丽中期大臣,字子固,仁州(今韩国仁川)人,宰相李公寿之子。官至政堂文学、参知政事,谥号文正。
人物生平
李之氐在庚子年(1120年)状元及第,随后任直翰林院。高丽仁宗即位后,他被授予右正言一职。由于他的公正言论,他与当时的宰相发生冲突,因此被调任为殿中内给事,后又外放为西海道按察使。在李资谦掌权期间,李之氐因其廉洁而与之保持距离。李资谦的使者在各州郡索贿,李之氐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予以禁止,因此触怒了李资谦,被贬为平州牧使。李资谦倒台后,李之氐被召回朝廷,历任礼部郎中、国子司业、起居注、中书舍人、枢密院左承宣、右承宣、翰林侍读学士、尚书左丞等职。在任期间,他反对妙清、白寿翰等人以妖术惑众的行为,并在赵祯巡幸西京时,反对郑知常、金安等人提出的称尊号的建议。
戊申年(1138年)八月,李之氐升任枢密院副使,同年十二月擢升为御史大夫兼同知枢密院事。一年后,他升任知枢密院事,又过一年拜礼部尚书,再过一年升政堂文学兼判翰林院事,又过一年任守司空、尚书左仆射,再过一年升参知政事兼判西京留守事。
皇统五年(1145年),李之氐去世,享年五十四岁,追赠中书侍郎平章事,谥号文正。
历史评价
《高丽史》对李之氐的评价是:好读书,属辞如宿构。李之氐风标英雅,秉心宽厚,文章事业为一时杰。但是为人吝啬,生父死后,不分弟妹财产,其家奴肆横,或至盗劫,不进行制止,为当时所讥讽。
主要作品
李之氐有《回报哀表》《让东宫侍讲学士表》《西京大花宫大宴致语》《宴宋使日女队念语》《莲花坠致语》《喜相逢致语》等文章传世。此外,他还创作了《东都戏题》《西都口号》两首诗。
原文相关记载
在《高丽史》中有许多记载,其记录了李之氐去世的记录有:
“5월 병진 정당文学 참至正사(政堂文學 叅知政事) 이지저(李之氐)가 사망하였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