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翠玲  女,汉族,1963年8月出生,祁阳市人,大专文化,中国共产党党员,副研究馆员,永州市冷水滩区文化局副局长兼文化馆馆长,永州市文联副主席,湖南省第九届政协委员,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中国民族民间舞蹈研究会会员,曾荣获永州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湖南省文化系统先进个人记一等功,全国“百名儿童舞蹈家、音乐家突出贡献奖”。

代表作品

1、创作舞蹈《飞》;

2、创作舞蹈《春啊春》;

3、创作舞蹈《小小交通警》;

4、创作舞蹈《大红绸子飘起来》;

5、创作舞蹈《山、水、人》;

6、撰写论文《追求作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结合》。

演出情况

1、1991年受文化部艺术司邀请,随省歌舞团《三湘杜鹃红》剧组进京演出;

2、1992年主演的小舞剧《绿珠》、《瑶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了首届中国“百花”、“金鸡”电影节

3、1993年参加了在韶山市举办的全国“隆重纪念毛泽东诞辰一百周年”大型演出活动;

4、创办的冷水滩区少儿艺术团,1999年受文化部派遣,赴土耳其访问演出,受到了土耳其总统、总理、议长的接见和32个国家艺术团的高度赞誉;

5、2002年元月,应邀赴澳门出席了文化部中国儿童文学艺术研究会举办的“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少儿艺术专家研究会”,并获聘为“中国小舞蹈家联谊会”导师。同年6月,应香港舞蹈团体联会主席的邀请,经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批准,赴香港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讲学。

6、2010年,应邀赴马来西亚,担任首届东盟国际世界华人青少年艺术节国际评委。

所获荣誉

2000年在国家文化部主办的全国首届“蒲公英奖”评为创作金奖、表演银奖;

2000年在中国文联、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第二届“小荷风采”少儿舞蹈比赛中双双荣获金奖;

1998年获国家文化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广电总局主办的全国中小学生文艺调演一等奖、优秀创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1997年获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香港社会文化司、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中国舞蹈家协会等主办的全国少年儿童舞蹈汇演银奖;

1996年获国家文化部主办的全国第六届“群星奖”铜奖;

获全国少儿舞蹈理论评比三等奖

入选《世界华人文学艺术界名人录》和《中国舞蹈家大辞典》;

2009年9月,在三年一届的“湖南省艺术节”上,刘翠玲创作的群舞《搏击潇湘》、《少女的第一场雨》双双荣获金奖。这是永州市参加省艺术节上金奖零的突破。

参考资料

刘翠玲.冷水滩区人民政府.2024-06-17

刘翠玲:致力于传播湖湘舞蹈文化的使者.郑州音乐艺术中等专业学校.2024-06-17

青春舞者——刘翠玲.潇湘女性网.2024-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