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猫指的是在购买时非常精神、活泼,但多数在7天左右就出现病症甚至死亡的猫。

相关事件

2021年11月2日,广州市荔湾区穆易宠物店因销售“星期猫、狗“欺诈消费者,被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管局处以警告、罚款51.5万元及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四十九条 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学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实施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

动物饲养场、屠宰企业的执业兽医或者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应当协助官方兽医实施检疫。

第五十一条 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以及用于科研、展示、演出和比赛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应当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

参考资料

售卖“星期猫”“星期狗”,这家宠物店被罚51.5万元!.光明网.2024-06-11

以案说法丨4000元买宠物猫到手成“星期猫”,法院这样判.红网.2024-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