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因里希法则(Heinrich's Law),又称“海因里希安全法则”、“海因里希事故法则”或“海因法则”,是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Herbert William Heinrich)提出的“300:29:1法则”或“1:29:300法则”。
这个规则意为:在生产过程中,每发生330起意外事件,有300件未产生人员伤害,29件造成人员轻伤,1件导致重伤或死亡。
海因里希法则是美国人海因里希通过分析工伤事故的发生概率,为保险公司的经营提出的法则。这一法则完全可以用于企业的安全管理上,即在一件重大的事故背后必有29件轻度的事故,还有300件潜在的隐患。
起源
这个法则是1941年美国的海因里希从统计许多灾害开始得出的。当时,海因里希统计了55万件机械事故,其中死亡、重伤事故1666件,轻伤48334件,其余则为无伤害事故,从而得出这个重要结论,即在机械事故中,死亡或重伤、轻伤或故障以及无伤害事故的比例为1:29:300。
对于不同的生产过程,不同类型的事故,上述比例关系不一定完全相同,但这个统计规律说明了在进行同一项活动中,无数次意外事件,必然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要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必须减少和消除无伤害事故,要重视事故的苗头和未遂事故,否则终会酿成大祸。
原理
海因里希提出了事故因果连锁论,用以阐明导致伤亡事故的各种原因及与事故间的关系。该理论认为,伤亡事故的发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尽管伤害可能在某瞬间突然发生,却是一系列事件相继发生的结果。
海因里希把工业伤害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描述为具有一定因果关系的事件的连锁发生过程,即:
(1) 人员伤亡的发生是事故的结果。
(2) 事故的发生是由于:①人的不安全行为;②物的不安全状态。
(3) 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由于人的缺点造成的。
(4) 人的缺点是由于不良环境诱发的,或者是由先天的遗传因素造成的。
在该理论中,海因里希借助于多米诺骨牌形象地描述了事故的|因果连锁关系,即事故的发生是一连串事件按一定顺序互为因果依次发生的结果。如一块骨牌实例下,则将发生连锁反应,使后面的骨牌依次倒下(图1)。
这5块骨牌依次是:
1、遗传及社会环境(M)
遗传及社会环境是造成人的缺点的原因。遗传因素可能使人具有鲁莽、固执、粗心等不良性格;社会环境可能妨碍教育,助长不良性格的发展。这是事故因果上最基本的因素。
2、人的缺点(P)
人的缺点是由遗传和社会环境因素所造成,是使人产生不安全行为或使物产生不安全状态的主要原因。这些缺点既包括各类不良性格,也包括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等后天的不足。
3、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H)
所谓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那些曾经引起过事故,或可能引起事故的人的行为,或机械、物质的状态,它们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例如,在起重机的吊荷下停留、不发信号就启动机器、工作时间打闹或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等都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没有防护的传动齿轮、裸露的的带电体、或照明不良等属于物的不安全状态。
4、事故(D)
即由物体、物质或放射线等对人体发生作用受到伤害的、出乎意料的、失去控制的事件。例如,坠落、物体打击等使人员受到伤害的事件是典型的事故。
5、伤害(A)
直接由于事故而产生的人身伤害。
如果移去连锁中的一颗骨牌,则连锁被破坏,事故过程被中止。海因里希认为,企业安全工作的中心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机械的或物质的不安全状态,中断事故连锁的进程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对策
按照海因里希法则分析,当一件重大事故发生后,在处理事故本身的同时,还要及时对同类问题的“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处理,以此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及时解决再次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企业生产过程中若要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减少甚至消除无伤害事故,必须重视事故的苗头和未遂事故,否则终将会酿成大祸。
二、企业生产安全工作的中心就是要移去中间的骨牌,即防止事故致因各因素连锁反应,从而中断事故的进程和伤害的发生。在不同程度上移去事故连锁中的某一骨牌或增加该骨牌的稳定性,最终使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
三、伤亡事故的发生不是孤立的,尽管伤害可能在某一瞬间突然发生,却是一系列事件相继发生、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过程中,需要我们不断自觉地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积累丰富的知识与经验,关注并有效消除事故“多米诺骨牌”中的薄弱环节,以至最终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争议
理论争议
"海因里希法则"强调无论违章、轻伤,还是伤亡,都是在安全管理有缺陷的前提下,各种不利条件随机组合、共同作用、不断尝试,最终突破预设安全运行边界的结果。一旦不利组合突破安全约束,就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关于"海因里希法则"的争议,理论上集中在两方面:
一是对安全管理缺陷认知的完闭性,即是否每一种酿成最终:结果的危害行为或硬件缺陷都已经被认知?显然,未被认知的那部分就难以预防。
二是不利组合的随机性决定了事故发生主的偶然性。同时,由于行动存在时滞现象,即便意识到危险立即采取防范措施,也未必能在事故发生前奏效,这些都是无法回避的事实。从认识到危险到采取行动,补短板还需经历漫长的程序。
落地争议
"海因里希法则"是事前预防指南,将其作为事故追责理论的做放法很值得商。因为它忽略了预防效果呈现的时滞性、落地过程中的投入制约,以及法则本身存在的理论争议。这也是行业开辟"第四条路径"的筹码:行业可以通过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强调正相关、强相关性解读,帮助从业者规避无妄之灾,避开让个体承担系统责任的"坑",避开让错误归因耽误有效治理。
参考资料
安全生产管理内容:海因里希法则.正保建设工程教育网.2023-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