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利军,1976年出生于西固区河口乡青杨村,是前恒利集团董事长,曾任甘肃省人大代表,并多次以爱心民营企业家的身份捐资助学、多次出资修建家乡的基础设施。
2017年8月9日,张利军在吸毒后开枪,并持枪胁迫他人,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二审判决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张利军非法持枪案涉贿人员于2020年均被获刑。
人物经历
张利军,1976年出生于西固区河口乡青杨村,其名下曾先后注册过13家公司,公司经营内容涵盖房地产、工程、农业、旅游及金融等行业,是恒利集团董事长,曾任甘肃省人大代表。后因非法持枪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枪支事件
持枪获罪
2017年8月9日,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张利军被上门讨债,为逼走讨债人,张利军掏出枪指着讨债人,最后拔枪向天射击。将讨债人吓走之后,张利军将私藏的6支枪支和上千发子弹丢弃,并将关键的51式手枪和56式自动步枪扔在办公楼背后庄浪河中。
甘肃警方多次打捞枪支无果后,寻求宁夏回族自治区警方协助办案,最终打捞出制式手枪一把、仿56式步枪一支、左轮手枪一把、弹壳一枚、制式子弹218发。随后张利军被警方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抓获,并按照程序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
张利军被抓后,时任兰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第八管教大队的大队长张利军弟弟与张利军的妻子四处走动,通过时任兰州市公安局某支队政委的李某与时任兰州市七里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某向屠明珠、杜春、俞泉等执法人员行贿,操纵庭审。
一审判决
2018年5月15日,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七里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杜春甹因收受了张利民弟弟的贿赂,故向审判委员会汇报案件时,隐瞒了张利军是吸毒后开枪,并持枪胁迫他人的重要情节,反而将张利军的社会贡献等非法定从轻情节做大篇幅汇报,最终导致审判决书认为,张利军犯罪后有自首情节,可依法减轻处罚,随后宣判张利军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二审判决
2018年9月11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随后于2019年3月2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利军非法持枪案进行第二次审理,改判张利军处以六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被告张利军表示不服并提出申诉。随后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仍执行二审判决。
涉贿人员
2019年10月29日,兰州纪委监委官网宣布,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俞泉、七里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杜春甹接受调查。次年3月30日兰州市七里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屠珠明也被调查。同年9月至12月包括俞泉、杜春甹、张利军弟弟等人在内,多名操纵张利军持枪案的涉案人员均一审获刑。
参考资料
兰州企业家吸毒后开枪仅获缓刑,警察和检察官行贿主审法官.今日头条.2023-06-08
中新网:甘肃人大代表“授渔”为贫困农民造血.甘肃人大网.2023-06-08
兰州企业家吸毒后开枪仅获缓刑,警察和检察官行贿主审法官.百家号.2023-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