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简单百科
  2. 于扬舟

于扬舟

于扬舟,男,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410612213。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法律事务部。

个人简介

于扬舟,男,执业证号:11101201410612213。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工会委员。

于扬舟律师主要业务方向为刑事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为主。具有刑事案件取保候审、不起诉、定罪免处、缓刑、从轻处罚的案例;

专注领域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暴力犯罪、网络犯罪、走私犯罪、毒品犯罪等。无罪辩护、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定罪免处、罪轻辩护)。企业刑事合规、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刑事控告。刑民交叉(重大经济、合同纠纷)。

服务宗旨

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负责、高效、有价值的刑事法律服务。

个人荣誉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2018年优秀律师、2021优秀公益律师

社会活动

受邀主持2018年朝阳区律师协会年会、多次担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年会主持人、各委员会活动主持人。

论著著作

《攻防有道-刑事辩护的攻略与技巧》编委会成员

代表案件

1、某地市委书记系列案件朴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取保成功,后不起诉;

2、某市中院李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免予刑事处罚;

3、某地市公安局副局长受贿、贪污等罪一案数罪一审轻判;

4、某地市公安局分局副局长徇私枉法一案一审缓刑;

5、某市国土局局长受贿罪、行贿罪一案数罪并罚一审轻判;

6、某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受贿、贪污一案二审发回重审;

7、天津市某高校院长田某(处级)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一审轻判;

8、某林场胡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审取保并缓刑、二审免予刑事处罚;

9、北京宋某诈骗罪案(金额7000余万);

10、北京市刘某寻衅滋事一案取保候审,后不起诉;

11、北京薛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一案未批捕,后不起诉;

12、北京某公司谭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未批捕,后不起诉;

13、北京某资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为嫌疑人李某辩护,未批捕;

14、北京某金融服务公司黄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约7亿元涉案金额);

15、北京郑某诈骗罪案(媒体关注、百度词条新增犯罪模式首案);

16、北京梁某涉嫌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罪一案一审轻判;

17、山东省张某侵犯商业秘密案立案审查之初出具意见,未立案(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法律意见);

18、山东某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

19、李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一审轻判;

20、黑龙江省林某开设赌场罪一案,检察院采纳法律意见未认定累犯、认定从犯从轻提出量刑建议;

21、鄂尔多斯市任某诈骗罪一案;

22、李某抢劫、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案(涉恶案件);

23、许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

24、魏某强制猥亵案;

25、王某被骗案,代为刑事控告李某,追回损失千万余元(刑事控告);

26、史某诈骗案(著名企业家);

27、李某妨害药品管理案;

28、万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参考资料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网站.2022-11-30

律师信息于扬舟.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系统.2022-11-22

盈科律师事务所于扬舟.盈科律师事务所网站.2022-11-22

聚焦取保候审新规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论坛在京举行.凤凰网宁波.202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