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市水利局是晋中市人民政府主管水行政的组成部门。局机关内设科室8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农村水利科、建设管理科、水土保持科、水政科、纪检监察室。
基本介绍
下属事业单位15个,分别是:城乡供水管理中心、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利经济管理中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水产工作站、水政监察支队、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后勤服务中心、水利信息中心、水利设计院、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水库移民办公室、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水利技术推广站、河道管护服务站。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市确定的重要河、湖流域的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按规定制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工作。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市和跨县(区市)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的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和乡镇供水工作。(三)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定河、湖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排污口的设置,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水资源保护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的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五)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规定,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六)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和指导全市河、湖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全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七)负责防止水土流失。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负责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全市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九)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市)水事纠纷,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和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十)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办理有关对外交流事务。(十一)负责全市渔业、渔政、渔船检验工作。指导全市渔业资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组织、指导水生生物病害的防控工作。(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计划财务科
工作职责:拟定全市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市内流域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审核全市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研性研究报告;按规定权限,负责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有关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负责市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查工作;编制全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承担全市水利统计工作。编制市级水利部门预决算。承担市级水利资金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水利规费征收;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
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宣传、政务督查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工作。协调水利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人事教育科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水利外事、机构编制管理,负责水利系统职工教育和技术培训,负责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具体承办局机关党务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水政科
工作职责:负责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渔政执法。协调县(区、市)际重大水事纠纷;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其他法律事务。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晋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直机关设置监察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市编发【2003】1号)和中共晋中市纪律监察委员会、中共晋中市委组织部、晋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晋中市监察局《关于印发\u003c关于对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u003e的通知》(市纪发【2008】14号)规定执行。
水土保持科
工作职责: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审核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中小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
建设管理科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利工程及跨县(区、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建设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编制全市水库工程改造规划,指导编制全市河流治理、开发及保护规划;负责和指导全市水库工程安全运行和建设管理;负责和指导全市河流行洪安全和治理、开发;负责跨县(区、市)河流治理、开发及保护利用。审定入河排污口设置。研究拟定全市渔业发展规划、技术进步措施。对渔业法律、法规实施执法监督;指导全市渔业生产结构和布局调整;指导渔业资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并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管理;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组织协调渔业生产、科研、技术推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承担全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农村水利科
工作职责:提出全市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及建议。负责大中型灌溉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市小型节水灌溉、井灌区、集雨灌溉等灌溉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编制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中型农村饮水供水工程设计审批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全市水电农村电气化与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水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
工作职责:指导编制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规划;承办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工作;组织本区域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监测评估工作。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协调、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各项移民专项资金,对其使用实行检查、监督,接受国家的稽查和审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