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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诗话

《王道诗话》作者是瞿秋白,一九三三年瞿秋白在上海时所作,《王道诗话》文章中有的是根据鲁迅的意见或与鲁迅交换意见后写成的。鲁迅对文章曾做过字句上的改动,并请人誊抄后,以自己使用的笔名寄给《申报·自由谈》等报刊发表,后来又分别将它们收入自己的杂文集。

简介

《王道诗话》文章从那只鹦形目开头,因为“‘人权论’是从鹦鹉开头的”,那么,到底如何看待当年的人权论呢?鲁/瞿一语了断:“鹦鹉会救火,人权可以粉饰一下反动的统治”(按:这话听起来就像我们今天说的人权是霸权的粉饰一样)。至于胡适之流不过是“中国的帮忙文人”,亦即鲁迅的“三帮”之一。例举了胡适“帮忙”的证据后,文章作诗四首给胡适定案,最后一首曰:“能言鹦鹉毒于蛇/滴水微功漫自夸/好向侯门卖廉耻/五千一掷未为奢”。

原文欣赏

王道诗话“人权论”是从鹦形目开头的。据说古时候有一只高飞远走的鹦哥儿,偶然又经过自己的山林,看见那里大火,它就用翅膀蘸着些水洒在这山上;人家说它那一点水怎么救得熄这样的大火,它说:“我总算在这里住过的,现在不得不尽点儿心。”(事出《栎园书影》,见胡适《人权论集》序所引。)鹦鹉会救火,人权可以粉饰一下反动的统治。这是不会没有报酬的。胡博士到长沙市去演讲一次,何将军就送了五千元程仪。价钱不算小,这“叫做”实验主义。

王道诗话

但是,这火怎么救,在“人权论”时期(一九二九——三○年),还不十分明白,五千元一次的零卖价格做出来之后,就不同了。最近(今年二月二十一日)《字林西报》登载胡博士的谈话说:

“任何一个政府都应当有保护自己而镇压那些危害自己的运动的权利,固然,政治犯也和其他罪犯一样,应当得着法律的保障和合法的审判……”

这就清楚得多了!这不是在说“政府权”了么?自然,博士的头脑并不简单,他不至于只说:“一只手拿着宝剑,一只手拿着经典!”如什么主义之类。他是说还应当拿着法律。

中国的帮忙文人,总有这一套秘诀,说什么王道,仁政。你看孟夫子多么幽默,他教你离得杀猪的地方远远的,嘴里吃得着肉,心里还保持着不忍人之心,又有了仁义道德的名目。不但骗人,还骗了自己,真所谓心安理得,实惠无穷。诗曰:

文化班头博士衔,人权抛却说王权,朝廷自古多屠戮,此理今凭实验传。

人权王道两翻新,为感君恩奏圣明,虐政何妨援律例,杀人如草不闻声。

先生熟读圣贤书,君子由来道不孤,千古同心有孟子,也教肉食远庖厨。

能言鹦形目毒于蛇,滴水微功漫自夸,好向侯门卖廉耻,五千一掷未为奢。

三月五日。

写作特点

《王道诗话》其特点是用“戏仿”的修辞手段和批评策略,在多重反讽中对此胡适当时的某些行为及其隐含的思想进行鞭辟入里的剖析。在文章中,瞿秋白戏仿了胡适的“人权说”、“实验主义”和“鹦鹉对话”,并用诗话的形式对胡适替当局说话,压制民主的言行予以反讽。《王道诗话》文章篇幅短小,以摘引报章为主,仍然采用双重叙述结构;但在表层的修辞策略和深层的诗学结构上与其它文章都迥然不同。具体言之,采用了我们称之为“戏仿”的修辞策略。在《王道诗话》文字中,“戏仿”修辞和“戏仿”叙事的运用却相当成熟,使批评的力量陡然上升到一个新的境界,产生了出人意表的艺术效果。它提升了瞿秋白文学的艺术品位,丰富了瞿秋白的诗学样式,凸现了瞿秋白的美学特质。

写作手法

人权论是从鹦形目开头的

文章的第一句是:“‘人权论’是从鹦鹉开头的。”这句话直接点明批评的是胡适,因为《人权论集》是胡适与罗隆基梁实秋在1929年间所写的关于谈论人权问题的文章结集,这本小册子在当时颇有影响。胡适因谈论人权问题写了《人权与约法》、《知难,行亦不易》等文章,受到国民党政府的“警戒”,并对部分《新月》杂志予以查封,颇受到一些自由主义人士的好评,他也以人权卫士自居,获得更大的声誉。这里所说的“人权论”是指这个事件和《人权论集》这本书。

尝侨居是山 不忍见耳 所谓“从鹦形目开头”是指胡适1929年12月为《人权论集》所做的“序”中,曾引明末周栎园《书影》中的一则故事:“昔有鹦武飞集陀山。山中大火,鹦武遥见,入水濡羽,飞而洒之。天神言:‘尔虽有志意,何足云也?’对曰:‘尝侨居是山,不忍见耳’。”随后胡适写道:“今天正是大火的时候,我们骨头烧成灰终究是中国人,实在不忍袖手旁观。我们明知小小的翅膀上滴下的水点未必能救火,我们不过尽我们的一点微弱的力量,减少良心上的一点谴责而已。”明眼人一望便知,这是胡适受到政府的“警戒”以后,借机做出的辩白:以鹦形目自喻,以滴水之功来表白心迹。

尝侨居是山 不忍见耳

意象联系 问题不止于此,关键是鲁迅把“人权论”与鹦鹉的意象联系在一起。谁都知道,鹦鹉是一个善学人言的家养动物,它能模仿人的说话以博人一笑;它还是一个能言善辩的象征,以机巧和聪明让人喜爱,胡适在《人权论集》的序言中自比鹦鹉,本意是以濡湿翅膀救火来说明自己无意得罪当道,只不过尽一个中国人的微末力量而已;但胡适殊难料到,鹦鹉的意象早已进入人们的想象视野,约定俗成地固化为一个能言巧辩的喻象,鲁迅正是抓住这一点,把鹦鹉的这个特征发挥出来,令胡姓无意中自暴身份,自落陷阱。鲁迅评论道:“鹦形目会救火,人权可以粉饰一下反动的统治。这是不会没有报酬的。胡博士到长沙市去演讲一次,何将军就送了五千元程仪。价钱不算小,这叫做‘试验主义’。”短短几句话,便内涵了多重“戏仿”。

意象联系

戏仿了胡适的《人权论集》的序言 重点落在鹦鹉形象的意义叠加上。鲁迅把鹦鹉的名字改换成更为通俗的“鹦哥儿”,更突出了它的家养性和赏玩性;又把鹦鹉的能言善辩和讨人喜欢的一面给予暗示,使这个意象的意义指称更加多样繁复,令人联想到胡适性格里面有同样复杂多重的结构,认识到主张“人权”的目的并非如此简单,变幻花样为“人权”辩护,为自己辩解,到头来争取来的是社会名流的声誉、政府当局的重视和地方权要的礼遇。

戏仿了胡适的《人权论集》的序言

戏仿了胡适推崇的“试验主义”哲学 用胡适自己的行动——即接受湖南省主席何建赠送的5000元路费,作为演讲《我们应走的路》的回馈——来践行自己信奉的主义。再者,鹦形目善言,主人自然喜欢,多施舍几把谷米更属正当,主席赠金伍千,作为酬谢,理所当然。

戏仿了胡适推崇的“试验主义”哲学

戏仿了胡适对周栎园的模仿 在《人权论集》中胡适模仿了天神与鹦鹉的对话。天神说:“尔虽有志愿,何足云也?”,鹦鹉对曰:“尝侨居是山,不忍见耳”。胡适的模仿是“今天正是大火的时候,我实在不忍袖手旁观。”而鲁迅对这段话的戏仿是:“我总在这里住过,现在不得不尽点心。”这里,胡适把天神与鹦鹉的对话改造成一个自我指涉的叙述语句,主体由双方变成一人,掩盖了天神对鹦鹉动机和行为的质询。天神本来是觉得鹦形目滴水救火不过是做做样子,聊以自欺,但经胡适的改造,意义反转过来,变成自己赴汤蹈火、奔赴国难的一个新寓言。其实,胡适戏仿了周栎园,颠倒了所引《栎园书影》中原本的意思。而鲁迅对胡适的再次戏仿,不仅把胡适颠倒洪汛涛意义重新回复到原本的意义链条上来,而且,又添加了新的意义因素。所谓“我总算在这里住过”是暗指胡适对自己的“中国人”身份并不热衷;“在这里住过”,表明是“客居”,(鹦鹉说是“侨居”)既然是客居、侨居,他的祖国和故乡在哪里?胡适早在留学时期就说过他的第一故乡是美国,那是一个“黄金世界”,而中国却是“五鬼扰乱”的国度,擎起美国的镜子,照出中国的“百不如人”[③]由此更能理解“我总算在这里住过”里面的微妙含义。

戏仿了胡适对周栎园的模仿

戏仿的功能是打掉变戏法的手巾 戏仿并非文字游戏,多重戏仿并不妨碍意义表达的明确;通过戏仿,为的是撇清浮沫,淘洗渣滓,让事物的真相更清晰地呈现出来。戏仿的功能是打掉变戏法的手巾,揭破说谎者的嘴脸,用更俭省的笔墨勾勒出生活的本相。《王道诗话》所用的“诗话”,又是另一种戏仿,它模仿古代文论中的一种文体形式,故称“文体戏仿”,用“诗”的简洁与概括,以“话”的叙述与描绘力量,字字传神,句句尽相。比如,上面的关于鹦形目的那段戏仿,就用了四句诗来概括:“能言鹦鹉毒于蛇,滴水微功漫自夸,好向侯门卖廉耻,五千一掷未为奢。”胡适的“救火说”发生在所谓人权论时期(1929-1930年),而到了东北地区日本占领,华北岌岌可危,中华民族真的被架在火上烤炙的时期,胡适怎样“救火”的呢?鲁迅观察到,胡适这时便不再讲什么人权,而是大讲王权、“政府权”了。

戏仿的功能是打掉变戏法的手巾

文化班头博士衔 对于胡适的一些“深谋远虑”和摇摆变化,鲁迅心里跟明镜一般雪亮,但他在《王道诗话》中没有过多地排比事实,罗列证据,只消把鹦形目的意象点出来,把王权与人权之间的演变轨迹画出来,把胡适在报纸上的一段谈话摘出来,把“一手拿着宝剑,一手拿着经典”的西谚排出来,接着用诗话的形式予以戏仿,一个鲜明的形象便跃然纸上:“文化班头博士衔,人权抛却说王权,朝廷自古多屠戮,此理今凭实验传。人权王道两翻新,为感君恩奏圣明,虐政何妨援律例,杀人如草不闻声。”

文化班头博士衔

背景资料

《王道诗话》和《出卖灵魂的秘诀》等原始底稿系瞿秋白所作,但却是经与鲁迅商定了主题,交换了意见后的产物。当时的情况是,瞿秋白写完交由鲁迅修改,鲁迅请人誊抄后,用自己的笔名送《申报·自由谈》发表。参阅《鲁迅年谱》(增订本)第3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第396-397页。《瞿秋白文集》(一),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3年,第414-443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