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君(1901—1970年),字炫秀,号廷华,广东梅县石坑镇龙头村人,出身于小康华侨之家。

人物经历

父玉轩,早岁在南洋经商,有所积蓄,回国后,在乡举办公益事业,为乡民排难解纷,颇有声望。

张君燮幼年在本村读完私塾后,进国文专科学校攻读文言文,造诣颇深。间亦学习中医医学,有所获益。年稍长,设馆授徒,一年后赴印度尼西亚从教,任吧城(今雅加达)平民学校校长、作马教务总会长。因感祖国贫困,国势日衰,常受帝国主义侵略,毅然回国,考入广东省军官教导团。毕业后,历任排、连、营长、旅部参谋长、十九路军副旅长等职。1932年参加“一·二八”淞沪战役,1933年参与成立福建人民政府,进行反蒋抗日。“闽变”失败后,转人南京中央军校高教班受训。结业后,历任师部副官处长、参谋处长等职。1938年任湖南省永兴县县长,继任零陵区县长。1944年8月,零陵沦陷,离职还乡,在家闲居。抗战胜利后人南京警官学校教育长班受训。1948年8月任广东省保安司令部科长,同年11月任梅县区县长。时中国国民党政权已摇摇欲坠,全国面临全面解放,他深感跟共产党走是大势所趋和人心所向,在中共华南分局、闽粤赣边委和梅州地委的策动下,于1949年5月17日与广东省保安十二团团长魏汉新一起和平起义,并致电中共中央。此举,受到毛泽东、朱德复电嘉勉。

建国后,张君燮加人中国农工民主党,赴武汉中原大学学习,结业后回广东,先后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广东省第二届政协委员、广东省中医药研究委员会委员兼秘书。1957年“反右斗争”中被错划为“右派分子”,1959年6月因历史问题被判处无期徒刑,1970年4月病逝于韶关监狱。

1979年12月,广东省高等法院依法重新审理张君燮案,认定张是起义人员,撤销原判,宣告无罪。1980年5月,广东省卫生厅为其恢复名誉,补行追悼大会,将其骨灰安放于银河革命公墓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