皈依证
皈[guī]依证是在家(居士)佛教徒或道教皈依人员的重要证明。到寺院拜一位师傅,请求传授三皈,举行皈依仪式,便可获得。
证件可以证明其持有者已经正式皈依到佛陀身边或信仰道教,懂得基本的教理,并在进出寺院证明其是为了正常的佛教活动而不是参观旅游,可以有别于一般旅客。
证件功能
第一、代表本人已经正式皈依到佛陀身边或信仰道教。
第二、皈依证上有三归五戒。有基本的教理。
第三、可以证实本人是皈依学生。进出寺院是为了正常的佛教活动而不是参观旅游。可以有别于一般旅客。
证件办理
为了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道教皈依证办理工作,更好的服务信教群众,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广西道教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该办法所称的皈依是指符合法定年龄、自愿信仰道教、发愿服务道教、持守道教基本五戒的修行居士。
具备条件
皈依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二)心诚皈依“道、经、师”三宝。
(三)虔诚道教信仰,热心道教服务。
(四)熟悉道教基本教义与礼仪。
(五)遵守道教“三皈五戒”,品行良好。
(六)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化程度。
管理职权
皈依证制作、发放和管理职权
广西道教协会为全区道教皈依证的印制单位;各地市道协为皈依证的统一领取、宏观指导和汇总报告单位(无地市道协的由区、县道协代理);全区各依法登记宫观为皈依证的审核申报、办理、发证与直接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
办理流程
个人提出办理皈依证时需要递交以下材料
(一)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教皈依证办理登记表》(一式三份粘贴一寸蓝底彩照)
(三)个人拜师贴一份(用于各级道协审核盖章)。
(四)个人一寸彩色照片1张(证件使用)。
办理申请
皈依证的办理:
(一)由本人向所在地依法登记宫观提出皈依道教的书面申请
(二)由所在地宫观对皈依人员结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进行审核和考察,符合条件的,予以皈依,并按以下流程办理。
1、个人向所在地宫观提出皈依申请。
2、宫观在对申请人当面就其皈依动机、目的及其具备条件情况等进行考察,认为合格的,按照规定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道教皈依证办理登记表》(一式三份)和递交相关资料。
3、宫观对申请人填写的表格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无误后,分别在表格“宫观意见”栏上签署意见、加盖道观公章并办理《皈依证》。
4、对动机不纯、信仰不真、品行不端、不遵纪守法者一律不得办理皈依。
5、颁发《皈依证》时,各宫观要严格按照道教传统举行道教皈依拜师仪式,不可简单草率行事。
办理时间
所在地宫观或区(县)道协,将当年皈依信息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上报市道协,再经市道协汇总后于12月30前统一上报广西道教协会;由区道协建立全区皈依人员信息数据库。
加盖公章
全区道教皈依证由广西道教协会统一印制并加盖公章。各市级道协每年1-6月间可到自治区道协领取标有统一编号的空白证件;无地市级道协的,由所在区(县)道协领取空白证件;地市、区(县)都无道协的,由所在地宫观直接持相关皈依资料到广西道教协会审核、签字、盖章办理(办理流程同前)。
各地宫观颁发的皈依证必须注明有效期,有效期为五年,年龄在50岁以上者长期。有效期满后皈依证自行作废,续办皈依证必须重新经过审核考察。
补办申请
皈依证如有遗失或者损毁,可由个人向所皈依的宫观提出补办申请。所在宫观向区(县)道协提出并递交补办申请表;无区(县)道协的,可通过所在宫观向市道协提出并递交补办申请表;再经市道协上报广西道教协会重新申请领取同一编号的新皈依证。
补办需递交以下材料: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道教皈依证件补办登记表》(一式三份并粘贴照片)
(二)原拜师贴
(三)个人一寸彩照1张(证件使用)。
证件废止
道教皈依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各地(含市、区、县)道协取消其皈依资格,证件废止,并由各市道协报广西道教协会注销备案。
(一)持证期间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利用道教皈依身份进行非法宗教活动,敛财骗人,败坏道教声誉的。
(三)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
(四)严重违反道教教规的。
皈依人员如放弃道教信仰,待皈依证有效期满后不在颁发新证。
序号编制
为了便于管理,广西道教协会对全区道教皈依证件实行不同地区不同编号、一个编号原则上固定一个人的证件序号编制办法,(地区编号+宫观皈依证序号+身份证后4位)。
更新备案
因原持证人放弃道教信仰、原皈依证被废止或原持证人死亡导致原证件编号出现空缺,如所在地宫观需要用原号重新办理皈依时,为避免出现信息混淆需及时向广西道教协会提交《广西道教协会道教皈依证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由广西道教协会对区内皈依信息数据库进行更新备案。
广西道教协会将适当收取皈依证相关成本费。
各地级市道协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及时上报广西道教协会备案。
该办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道教协会负责解释。
该办法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道教协会会长会议研究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注明:该章节为广西的皈依证标准
相关事件
2014年11月9日,九华山出台从严规范九华山佛教《皈依证》管理的规定,以往手持一本《皈依证》即可畅通景区的现象将一去不复返。佛教《皈依证》是在家佛教徒(居士)的一种证明。为方便信众来山礼佛朝拜,九华山管委会对持九华山佛教《皈依证》的信众提供进山门票优惠,但在《皈依证》的发放和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个别把关不严,违规使用,甚至随意借用,把《皈依证》等同通行证等乱象。此次规范《皈依证》管理,严把发放对象、程序和使用等三个关口。一是严把发放关。《皈依证》发放对象必须为真诚皈依年满18周岁的在家修心的佛教信徒;发放《皈依证》必须由皈依弟子本人向皈依师提出申请,并举行皈依仪式。二是严把程序关。《皈依证》填写内容要与皈依弟子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相符;《皈依证》封面须加盖九华山佛教协会钢印和皈依寺院公章方生效;寺院发放《皈依证》时须登记皈依弟子个人信息,定期报宗教局、佛教协会备案。三是严把使用关。授皈师要加强对皈依弟子的教育,妥善保管和规范使用《皈依证》,不得借与他人以享受进山门票优惠;《皈依证》不代替身份证,本人凭证购买进山优惠门票时仍需与身份证同时使用;寺院发放《皈依证》把关不严、程序混乱的,由宗教局、佛教协会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皈依证》发放资格;皈依弟子违规使用《皈依证》的,由景区门票治安管理办公室收回其《皈依证》并交由宗教局,会同佛教协会处置。
2023年2月,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匡正教风、治理乱象,维护云南汉传佛教正常秩序,规范云南省汉传佛教皈依管理工作,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以及《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云南省佛教协会七届十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云南省汉传佛教〈皈依证〉规范管理办法(试行)》,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
皈依证有以下几个用处.抖音短视频.2023-10-08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教《皈依证》认定办理规定.微信公众平台.2023-10-07
你不知道冷门但超有用的证书.微信公众平台.2023-10-08
九华山“三严”规范佛教《皈依证》管理.池州市人民政府.2023-10-07
省民族宗教委规范《皈依证》管理工作 维护汉传佛教正常秩序.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