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马奖
骏马奖,全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是由中国作家协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主办的少数民族文学的国家级爱奇艺文学奖,与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并列为中国作家协会四大全国性文学奖项。是我国少数民族文学界的最高荣誉之一。
骏马奖创办于1981年,每四年评选一次,共设长篇小说奖、中短篇小说奖、报告文学奖、诗歌奖、散文奖、翻译奖等奖项,获奖作品各项均不超过5部,翻译奖为个人奖,获奖者不超过5名。自创办以来,已经历十二届评选,共产生734部(篇)作品,44位译者获奖。2024年7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选共有25部作品和5名译者获奖。人气作家马伯庸(满族)凭借《大医》摘得长篇小说奖;阿舍的《阿娜河畔》曾入围2023年度春风悦读榜66好书,也获得了第十三届长篇小说奖。
骏马奖的设立,体现了党的民族政策,体现了中华各民族的大团结,体现了各民族文学交流互补,共同繁荣的盛世气象,对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祖国的统一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骏马奖在繁荣民族文学创作、发展民族文学事业方面作出了应有贡献,受到文学界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推动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和鼓励优秀民族作家作品产生良好效果。
发展历程
1980年7月2日至10日,中国作家协会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召开首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会议,在会上决定设立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评奖。1981年秉持“思想性、艺术性、民族性完美统一”的标准,国家民委和中国作协举办了首届全国少数民族优秀作品评奖。1982年4月,国作协召开书记处会议,将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正式定为每3年举办一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会议每5年举办一届。1985年,从第二届起设立了少数民族母语创作作品翻译奖,旨在鼓励加强各民族间的文学交流。在第五届“骏马奖”之前,人口较少民族文学还处于口耳相传的阶段。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文学创作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中国文学发展的愿景,“骏马奖”开始曾设立人口较少民族特别奖。1994年第五届评奖时,时任国家副主席的乌兰夫题写的“骏马奖”三字被正式作为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的名称。从第一届到第五届,骏马奖经历了一个从蹒跚起步到发展健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少数民族的文学创作也逐渐走向繁荣。1999年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更名为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更加明确了这一奖项的导向性标识和不可替代性。2004年,骏马奖与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一起,被正式确定为国家级文学奖。2007 年第六届“骏马奖”首次将颁奖大会移师至云南昆明,其目的是为了让“骏马奖”走进民族地区。
随着全国性各类文艺评奖机制的逐步完善,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从第八届开始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比如,第八届评奖条例中,首次在指导思想里提出“坚持少而精、宁缺毋滥的原则”。不再设置“儿童文学奖”,压缩了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理论评论等各个奖项的获奖数量(不超过5部)。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专设“人口较少民族特别奖”,旨在奖掖出自人口10万以下(后扩大到30万以下)少数民族作家作品,以利于这些历史上书面文学发展相对滞缓的民族作家脱颖而出。从第十届开始将评奖时间从3年延长到4年,不再设置“理论评论奖”“人口较少民族特别奖”。为了体现评奖的公平和公正,从第十届开始,实行由长期关注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研究者、组织者和翻译家组成的大评委制。为了调动少数民族作家用民族语言创作的积极性,明确民族语言创作应占获奖总数适当比例。奖项设置上,“骏马奖”曾先后取消了荣誉奖、儿童文学奖、电影文学奖、剧本奖、新人新作奖、人口较少民族特别奖等,到目前基本稳定为长篇小说奖、中短篇小说奖、报告文学奖、诗歌奖、散文奖、翻译奖。在作品评选上,骏马奖的评选越来越注重作品的艺术价值,提倡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鼓励具有中国风格、体现时代风貌、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的作品。2015 年出台了《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纠正过去文艺界评奖泛滥、奖项交叉重复等现象,巩固了“骏马奖”在少数民族文学选拔中的地位,增强其公信力。
其举办地点曾多次变化,一至五届颁奖活动都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六届举办地点移动到昆明市,2002年9月9日,第七届骏马奖举办地点回到北京人民大会堂,2005年12月3日,第八届骏马奖移动到云南昆明举行,2008年11月16日,第九届骏马奖在贵阳大剧院举行,2012年9月19日,第十届骏马奖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2016年9月27日,第十一届骏马奖颁奖典礼在中国现代文学馆举行,2020年8月23日,第十二届骏马奖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第十三届骏马奖颁奖典礼计划于2024年8月11日在南宁市举行。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彰显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坚定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遵循“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体现导向性、权威性、公正性,推出少数民族作家的优秀作品,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价值与影响
骏马奖的设立,体现了党的民族政策,体现了中华各民族的大团结,体现了各民族文学交流互补,共同繁荣的盛世气象,对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祖国的统一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骏马奖的设立无疑是新时期以来国家文学体制和政治制度重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新时期文艺政策和民族政策调整下对少数民族文学的重构。 它的设立使少数民族文学的创作发展状况得到了媒体、研究者和读者的广泛关注,同时为中国新时期少数民族文学的经典化进行了择优化备案。该奖项设立的初衷在于“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调动起少数民族作家空前的创作热情和时代激情” 实际上是一种文艺政策的民族化表现,其主要作用在于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学文化的领导,是将少数民族的文学创作纳人到主流话语空间的一种运行机制。 骏马奖在激励作家创作、催生优秀作品,繁荣民族文学创作、发展民族文学事业方面作出了应有贡献,受到文学界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推动了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和优秀民族作家作品产生。
奖项设置
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设长篇小说奖、中短篇小说奖、报告文学奖、诗歌奖、散文奖、翻译奖。获奖作品各项均不超过5部。翻译奖为个人奖,获奖者不超过5名。
评奖范围
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每四年评选一次。凡少数民族作者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少数民族文字创作、评选年限内在中国大陆地区首次出版、符合评选体例要求的作品,均可参评作品奖。
作品奖须以成书形式参评,体裁为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含小小说)、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诗歌(含散文诗)、散文(含杂文)。结集作品中,出版年月前四年内创作的作品须占全书字数的三分之一以上。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参评。多卷本作品应以全书参评。参评翻译奖的译者,不限民族,须于评选年限内出版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少数民族文字翻译的中国当代文学作品。
评选标准
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的原则。获奖作品应有深刻丰富的思想内涵,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和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对于反映新时代伟大变革和人民主体地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书写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作品,尤应予以关注。注重作品的艺术价值,提倡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鼓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翻译奖获奖者应为贡献突出、成果显著的翻译家。
评选机构
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工作在中国作家协会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领导下,由评奖委员会负责。
评奖委员会委员应为关注和了解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状况的作家、评论家、翻译家及文学组织工作者,均以个人身份参与评奖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评奖委员会委员由中国作家协会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聘请。其中部分委员由中国作家协会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接聘请;部分委员经各自治区、部分省和直辖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作家协会推荐,由中国作家协会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审核聘请。评奖委员会设名誉主任、主任、副主任,由中国作家协会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聘请。评奖委员会下设评奖办公室,承担具体事务工作。
评奖程序
参评作品和译者的推荐与审核
中国作家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各相关出版社向评奖办公室推荐参评作品和译者。具体参评条件和要求以评奖办公室公告和通知为准。
符合条件的作者和译者可向上述单位提出参评要求。评奖办公室不接受个人申报。
参评作品和译者名单经评奖办公室审核后公示。如发现不符合参评条件的,评奖办公室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评选和产生获奖作品
评奖细则由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制订。
评选实行票决制。评奖委员会经阅读、讨论和多轮投票选出初选作品和译者,初选作品各奖项不超过15部,初选译者不超过15名。初选名单向社会公示。
评奖委员会在初选作品和译者中以不少于评委总数三分之二的票数选出获奖作品和译者。
投票实行实名制。自初选作品和译者中选出获奖作品和译者的投票、计票在公证机构监督下进行。
评奖揭晓和颁奖
评奖结果报中国作家协会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审定后发布。举行颁奖大会,公布授奖辞,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向获奖作品的责任编辑颁发证书。
评奖纪律
1、严禁行贿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和人情请托等不正之风。评奖委员会成员、评奖办公室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本条例和评奖细则规定的评奖纪律,不得有任何可能影响评选结果的不正当行为。如有违反,有关人员的工作资格和有关参评者的参评资格均予取消。
2、评奖委员会成员及评奖办公室工作人员,如系参评者、参评作品的责任编辑、参评者或责任编辑的亲属、参评作品出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实行回避。有关人员须退出相关机构,或参评者退出评选。
3、中国作家协会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组成专门的纪律监察组监督评选过程。
历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获奖名单
第十三届(2020—2023)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获奖名单
(以作者及译者姓名拼音为序)
长篇小说奖
中短篇小说奖
报告文学奖
诗歌奖
散文奖
翻译奖
第十二届(2016—2019)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获奖名单
(以作者及译者姓名拼音为序)
长篇小说
中短篇小说奖
报告文学奖
诗歌奖
散文奖
翻译奖
第十一届(2012—2015)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获奖名单
(作品奖以作品名称拼音为序)
长篇小说奖
中短篇小说奖
报告文学奖
诗歌奖
散文奖
翻译奖
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获奖作品篇目
(以作品名称或译者姓名首字拼音为序)
长篇小说
中短篇小说
报告文学
翻 译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获奖作品篇目
长篇小说
中、短篇小说集
诗集
散文集
报告文学集
理论、评论集
人口较少民族特别奖
少数民族文学翻译奖
第八届(2002-2004)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获奖作品篇目
(以得票多少为序,得票相同的以姓氏笔划为序)
长篇小说
中、短篇小说集
诗集
散文集
报告文学
理论、评论集
翻译奖
第七届(1999-2001)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获奖作品篇目
(以得票多少为序,得票相同的以姓氏笔划为序)
长篇小说
中、短篇小说集
诗集
散文集
报告文学
理论、评论集
翻译奖
第六届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获奖作品篇目
特别奖
长篇小说
中、短篇小说集
诗集
散文集
报告文学
儿童文学
理论、评论集
翻译奖
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获奖篇目
长篇小说
小说集
诗集
散文集
评论集
报告文学集
儿童文学集
新人新作
翻译
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获奖篇目
长篇小说
中短篇小说集
诗歌集
散文、报告文学集
评论集
儿童文学集
翻译奖(民译汉)
新人新作
第三届(1985—1987年)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评奖获奖作品篇目
长篇小说
中、短篇小说集
诗集
散文集
儿童文学集
评论集
新人新作
翻译奖
特别奖
第二届(1981—1984年)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评奖获奖作品篇目
荣誉奖
诗集
中篇小说
短篇小说
报告文学
获奖作品
长篇小说
中篇小说
短篇小说
长诗
短诗
散文
报告文学
评论
翻译
第一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评奖获奖作品篇目
荣誉奖
获奖作品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潘岳:多元一体与民族文学.中国作家网.2024-08-03
马伯庸原来是满族,中作协第十三届骏马奖获奖名单公布.钱江晚报.2024-08-03
张宏森:铸就民族文学创作新辉煌.中国作家网.2024-08-03
贵州作家姚瑶获奖|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揭晓.百家号.2024-08-03
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揭晓.光明网.2024-08-03
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公布,湖南作家少一、张雪云获奖.潇湘晨报.2024-08-03
有力促进少数民族文学的繁荣发展.中国作家网.2024-08-03
文学奖项助力少数民族文学蓬勃发展.文艺报.2024-08-03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大事记.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2024-08-03
一次难忘的评奖.中国民族报.2024-08-03
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的制度属性与演化逻辑.中国民族文学网.2024-08-03
“骏马”奋蹄,少数民族文学从沉寂走向繁荣.中国民族文学网.2024-08-03
关于开展全国第八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工作的通知.中国民族文学网.2024-08-03
全国第六届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在昆颁奖.云南日报.2024-08-03
第七届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颁奖.知网.2024-08-03
全国第八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颁奖.新浪.2024-08-03
第九届“骏马奖”在贵阳颁奖.新浪网.2024-08-03
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颁奖典礼在京举行.政府网.2024-08-03
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颁奖.新华网.2024-08-03
新时代少数民族文学生机盎然的新气象.中国作家网.2024-08-03
广西3部作品获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财经.2024-08-03
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条例.中国作家网.2024-08-03
历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获奖作品一览.中国作家网.2024-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