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武术运动协会(SHANDONG PROVINCE WUSHU ASSOCIATION),是推动武术运动发展,促进武术运动普及和技术水平提高的全省性群众体育社会团体
协会简介
是山东省体育总会的团体成员,是由各市武术协会、高等院校、省直有关部门以及热爱武术事业的人士组成。是山东省武术行业全省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代表山东省参加相应的国内、国际武术运动的唯一合法组织。
本会宗旨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团结全省武术工作者和爱好者,大力推动武术运动的普及和发展,努力促进武术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为推动武术走向世界,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增强人民体质,振奋民族精神,为山东的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山东省武术运动协会接受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体育总会、山东省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山东省武术运动协会总部设在山东省武术院(济南)。
山东省武术运动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武术运动发展的方针、政策,对全省武术发展提出规划性、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团结各界武术人士,推动武术运动的普及与提高。大力促进武术科研工作,积极开展武术国际交往,组织各种形式的国际武术交流活动。
3、做好全省武术馆校、武术之乡的管理评定工作,组织举办全省性武术比赛,举办教练员上岗培训和裁判员等级评定等工作,承办全国及国际性武术比赛。
4、指导各市武术协会开展工作,承办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体育总会委托的有关武术运动方面的其他事宜。
山东省武术运动协会下设教练科研委员会、竞赛裁判委员会、馆校工作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会员管理工作委员会、传统武术委员会。
协会职责
其职责范围分别是:
(一)教练科研委员会:
1、组织教练员培训、学习和业务交流。
2、负责教练员上岗资格的培训审定。
3、对武术理论、技术、训练、竞赛进行科学研究和探讨。
4、为武术运动在科学化训练上提供依据、知识和指导。
(二)竞赛裁判委员会:
1、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和指导全省武术竞赛工作。
2、组织举办各类武术竞赛活动。
3、组织裁判员培训、学习和交流。
4、参与裁判员等级评定工作;推荐国家级裁判员。
5、指导和监督全省裁判员选派工作。
(三)馆校工作委员会:
1、负责全省民间武术馆校的组织管理(包括备案、审定、复核、组织评比活动等)。
2、组织全省民间武术馆校比赛。
3、对民间武术馆校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专家咨询委员会:
1、负责全省武术信息交流与咨询。
2、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国际武术交流交往活动。
3、广泛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组织武术运动科研成果的探讨。
4、为武术理论、技术、竞赛进行科学研究和探讨。
(五)会员管理工作委员会(会员管理办法及职责另行规定):
(六)传统武术委员会:
1、组织和开展对传统武术的整理和研究工作;
2、组织和开展传统武术健身活动;
3、组织和开展传统武术的交流与表演、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