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绍本,字仁甫,号筠潭,又号筠甫,归安人。清代爱新觉罗·颙琰辛酉进士,历任庶吉士,翰林院编修山西省布政使,鸿胪寺卿,广西布政使,广西巡抚,江苏省按察使等职。著有《白鹤山房诗钞》。

人物经历

叶绍本于嘉庆六年(1801年)中式辛酉恩科二甲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翰林院编修。

嘉庆十一年(1806年)出督福建学政。历官山西布政使,降鸿胪寺卿。

嘉庆十九年六月初五,由大理寺少卿调任广西布政使。

嘉庆二十二年九月十二(1817年10月22日),升任广西巡抚。

嘉庆二十三年十月初二(1818年10月31日),解任。

爱新觉罗·旻宁四年九月初七,由江苏按察使调任广西按察使。

道光七年七月初九(1827年8月30日),升任山西省布政使。

主要著作

叶绍本的诗词创作恪守师训,不事险怪绮靡,以雄深雅健为宗,力追大家,气象宏博。其《论诗绝句》中有“何李诗篇未休,纷纷撼树总蚍蜉。蓬头挛耳登徒妇,翻妒东家眉黛修。”“白雪楼高气自清,弇州健笔亦纵横。凭君莫信虞山语,浪子前朝本窃名。”等诗句。鲍觉生谓其崇李何之正轨,黜虞山之邪说,诚为知言。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