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黎明,女,中共党员,曾任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人物履历
曾任历下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济南市历下区委副书记,济南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山东省妇联副主席,山东省妇联副主席、党组书记。
2008年2月当选山东省妇联主席。
2011年10月,连任山东省妇联主席。
2013年3月29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2015年5月,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2015年12月,任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免信息
2011年10月27日,山东省第十二次妇代会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在济南市闭幕。妇代会还选举出山东省妇联新一届执委会,翟黎明连任省妇联第十二届主席。
2015年5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翟黎明为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2015年12月3日,任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6年3月30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翟黎明不再担任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2016年7月,免去翟黎明的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参考资料
山东省妇联主席翟黎明任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中国经济网.2022-01-06
王华任山东省政府秘书长,李琥为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澎湃新闻.202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