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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妇女联合会

浙江省妇女联合会,是全省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共浙江省委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与发展而联合起来的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成立于1949年11月,原名为“浙江省民主妇女联合会”,1957年改名为“浙江省妇女联合会”。

截至2024年10月,共召开十五次全省妇女代表大会。浙江省妇联立足引领、服务、联系的职能定位,以团结引导各族各界妇女听党话、跟党走为政治责任,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工作主线,以联系和服务妇女为根本任务,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为基本职能。

发展历史

1949年11月,浙江省妇女联合会成立,原名为“浙江省民主妇女联合会”,1957年改名为“浙江省妇女联合会”。

截至2024年10月,浙江省妇女联合会共召开十五次全省妇女代表大会。

主要职责

(一)坚持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省委、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指示和决定,团结引导全省妇女群众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二)指导全省各级妇联依法依章程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落实省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三)调查研究全省妇女儿童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反映并提出建议。

(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尊重和关爱妇女、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升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发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五)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法规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参政。

(六)加强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妇女大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组织和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友谊、促进合作。

(七)承担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八)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妇女研究室):综合协调机关各处室工作;负责妇联调查研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重大问题、重点课题的调查研究;承担机关秘书、信息、机要、档案、保密、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稿和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全省重大活动、会议的安排组织;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各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指导;研究编撰浙江省妇女运动史;联系省妇女研究会。

组织部:调查研究全省妇女组织情况,指导妇女组织建设;协助管理各市妇联领导班子,指导县、乡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了解各条战线培养选拔女干部情况,发现、推荐优秀妇女人才;制订妇联干部教育规划,指导、协调全省妇联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妇联团体会员工作,联系省妇联团体会员和女性社会组织;负责机关人事管理、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绩效工资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宣传部:调查研究全省妇女思想状况,指导妇联系统的宣传工作和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指导妇联系统网络新媒体工作,推进网上“妇女之家”、网上妇联组织和妇联系统网络宣传工作队伍建设;负责省妇联宣传工作,承担指导省妇联网站、微信、微博等建设;负责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负责与民主党派及港澳台地区妇女组织知名人士的联谊工作;接待来访的各国妇女代表团。

妇女发展部:调查研究城乡妇女发展状况;承担全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和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动员城乡妇女投身创新创业活动,参与推动妇女创业服务平台和基地建设;参与对加快发展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低收入妇女的帮扶工作。

权益部:调查研究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反映妇女儿童的呼声和要求;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进行宣传、推动和监督执行;推动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负责省妇联信访工作,对重大而典型的妇女权益受侵害的案件进行调查研究,并配合有关部门予以解决;承担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家庭和儿童工作部:调查研究家庭建设状况,指导妇联系统家庭文明建设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培育家庭文明新风尚,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参与儿童少年工作的社会协调监督,参与特殊儿童群体的关爱服务工作;开展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工作,联系省妇女儿童基金会。

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直属事业单位

浙江省妇女干部学校:承担全省妇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妇女职业能力培训等工作;编辑、出版、发行《家庭教育:中小学版》杂志;承接政府有关妇女、儿童和家庭建设的培训和服务等工作;开展妇女理论与实践研究;完成浙江省妇女联合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浙江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浙江省妇女儿童服务中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培训工作;开展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各类公益服务;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开展女性社会组织培育和联络工作;承担浙江省妇女联合会网络及新媒体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浙江省妇女联合会有关婚姻家庭指导、法律咨询、妇女创业就业、国际交流等具体事务;完成浙江省妇女联合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现任领导

吴红梅:党组书记、主席

沈素芹:党组成员、副主席

俞国娟:党组成员、副主席

陈晔:党组成员、副主席

吴越:党组成员、副主席(挂)

林丹军:一级巡视员

胡柯:副主席(兼)

屠红燕:副主席(兼)

万蕊雪:副主席(兼)

以上内容更新截至2025年4月

参考资料

妇联简介.浙江省妇联 .2025-04-05

浙江省妇女联合会机构设置.浙江省妇女联合会.2025-04-05

省妇联主席、副主席.浙江省妇联.2025-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