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货物深加工结转是指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经营企业在境内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不直接出口,而是结转给另一个加工贸易企业再加工后复出口的一种经营活动

适用范围

加工贸易货物深加工结转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

1. 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加工贸易经营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货物结转。

2. 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将其加工的货物转移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加工贸易经营的企业。

管理规定

报关手续

加工贸易货物深加工结转过程中,转出企业和转入企业可以选择分批或集中办理报关手续。转出企业应在每批实际发货后的90天内完成该批货物的报关手续。

“先报进、后报出”

这一规则指的是转入企业应先向转入地主管海关办理结转货物的进口报关手续,并在货物报关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将相关情况告知转出企业。转出企业收到通知后,应在10天内向转出地主管海关办理转出货物的报关手续。

报关单一致性

一份转入进口报关单应对应一份转出出口报关单,且两者所对应的商品序号、商品编号前四位、数量、价格等要素应保持一致。结转进口、出口报关时,申报的价格应为结转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

报关单填写规范

转入企业填报进口报关单时,应在关联备案号栏目中填写转出企业的手册号;转出企业填报出口报关单时,则应将转入企业进口报关单号和手册号分别填入“关联报关单”和“关联备案号”栏目。报关单上的征免性质栏目应留空。原产国、起运国、最终目的国或运抵国均应填写为中国,运输方式选择“其他”,指运港、装货港则填写为中国境内。

参考资料

保税区间及保税仓库间货物结转.上海外贸代理出口服务公司.2024-11-04

加工贸易货物结转.百度文库.2024-11-04

​销售货物成本如何结转?.快账.202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