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课(阿拉伯语:زكاة‎),是伊斯兰教五项基本功课之一,含有“洁净”“纯净”之意,是念、拜、斋、课、朝五功的第四功。通过交付天课使自己的财产的一部分转化为“穷人的份额”,实现财产的洁净化。天课制度是在伊历2年(公元623年)规定的。

定义

伊斯兰教五项基本功课之一,天课(阿拉伯语:زكاة‎)含有“洁净”“纯净”之意,通过交付天课使自己的财产的一部分转化为“穷人的份额”。

伊斯兰教规定,当穆斯林个人资产超过了一定限额时,就要按一定的比率缴纳课税,用于施舍贫困者和需求者,唯其如此,其所拥有的资财才是纯洁的。

在非伊斯兰教国家,是否交纳“天课”属于穆斯林个人自愿的行为。穆斯林认为天课是真主安拉对那些丰衣足食的穆民的主命(fard),指令他(她)们把其每年盈余财富的一部分用作帮助贫民和有需要的人。《伊斯兰教圣经》中多次提及天课的重要性,强调其在信仰中的地位。

影响

天课作为一种伊斯兰教特有的宗教赋税,起着调节社会财富流向、二次分配社会财富的功能,是伊斯兰教“敬主爱人”天条使命的集中体现,具有和礼拜等同的宗教功修作用,体现出伊斯兰精神并符合伊斯兰教公正、公平、正义、平等的社会伦理原则。伊斯兰教宗教慈善事业在积极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方面,唤起了穆斯林的宗教热情和社会责任,对阿拉伯半岛伦理道德和社会责任的重塑起到关键作用。伊斯兰教宗教慈善经过千百年积淀和嬗变,已逐渐渗透到穆斯林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和层面,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文化形态,影响着广大穆斯林民众。

接受对象

天课的接受对象在《古兰经》中有明确规定,包括穷困的、赤贫的、为此工作的、其心可得安定的、用以赎身的、拖欠外债的、用于安拉之道上、与旅客等。这些规定体现了伊斯兰教对于慈善对象的全面关怀,确保了天课能够有效地帮助到社会中的不同需要群体。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