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古孙良桢,字干卿,号约斋,女真族乌古孙氏,临潢(今内蒙古巴林左旗东南)人。元朝大臣,元顺帝时曾任中书右丞。他以其智慧和好学著称,在元至正年间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包括左丞和大司农卿。

人物经历

乌古孙良桢出生于一个显赫的家庭,他的父亲是乌古孙泽。他在元英宗至治二年(1322年)开始了自己的政治生涯,最初担任江阴州判官,随后成为婺州武义县尹。在漳州路担任推官期间,他提出了减轻刑罚的建议,并成功实施。他还揭发了胡居佑的不法行为,导致后者被罢免,从而赢得了朝廷内外的尊重。

政治生涯

乌古孙良桢在元顺帝至正四年(1344年)被任命为刑部员外郎,后来转任御史台都事。至正五年(1345年),他改任中书左司都事,并在外任职江东道肃政廉访副使。至正八年(1348年),他又回到中央,担任右司员外郎,并很快晋升为郎中。至正九年(1349年),他成为了参议中书省事,并兼任经筵官。至正十一年(1351年),他被授予治书侍御史职位,并提升为中书省参知政事。至正十三年(1353年),他升任中书左丞,并兼任大司农卿。在此期间,他与右丞悟良哈台共同负责屯田事务,每年能够增加二十万石粮食收入。至正十四年(1354年),他被派往淮南行省担任左丞,并参与了对张士诚的军事行动。至正十七年(1357年),他被任命为大司农,至正十八年(1358年),升任中书右丞兼大司农。

社会影响

乌古孙良桢在其政治生涯中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减免福建、山东等地的食盐税,以及浙江东部和西部的长生牛租。他还主张免除沿海地区受灾农民的围田税,这些举措受到了民众的广泛赞誉。他认为《至正格》的规定不合理,容易让官员利用法律漏洞谋取私利,因此他推荐了一些精通法律的人来修订法律,并最终完成了这一工作。在他的晚年,他多次因为健康问题请假,最终因病去世。他曾教导自己的孩子要真诚待人,这样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和尊敬。

个人生活

乌古孙良桢晚年身体虚弱,多次请求休假。尽管如此,他对国家大事仍然十分关心,并且坚持自己的原则。有一次,有人诬告一位官员通敌,乌古孙良桢拒绝签署对其家属的处罚决定,即使这可能会危及他的仕途。他的这种刚正不阿的态度得到了同事们的钦佩。乌古孙良桢一生致力于文学创作,留下了大量的诗文和奏议,这些作品都被收藏在他自己家里。

参考资料

乌古孙良桢.搜韵.2024-09-24

书库 子部 类书类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字学典 卷一百十五.个人图书馆.2024-09-24

乌古孙良桢.国学迷.2024-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