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爱国,男,汉族,1954年4月出生,湖南衡阳人。专科学历,198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11月参加工作。曾任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副厅级干部。
2016年7月,以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
人物履历
历任湖南宾馆经理助理、副经理;湖南宾馆党委书记、总经理;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接待办副主任等职务;
2011年4月—2014年6月,任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副厅级干部;
2014年6月,退休。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6年3月23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原副厅级干部欧爱国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开除党籍
2016年6月30日,经湖南省纪委立案审查并报经湖南省委批准,决定对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经查,欧爱国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已涉嫌犯罪。
欧爱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欧爱国开除党籍处分、并取消其退休费待遇;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立案侦查
2016年7月6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湖南宾馆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欧爱国(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参考资料
湖南宾馆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欧爱国(副厅级)涉嫌受贿被立案.www.thepaper.cn.2016-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