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1444-?),字用和,兴国州永章里(今阳新县金海开发区)人,成化五年己丑张昇榜三甲56名。

正文

明代李纯成化五年进士,开始任行人官,后升为监察御史。与同官共同弹劾明代有名的奸臣太监汪直八大罪状,又极论名器之滥,请汰冗官。被贬为镇原令,值岁饥,修预备仓,掘地得窖钱十万,悉周贫乏及代流亡输累岁课。弘治初,知淮安府,转广西壮族自治区参政、河南省布政使,持法纠邪,军民沾惠。布政使是当时一省最高长官,正二品或正三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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