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庭审从上午9点一直持续到下午1点。

提起诉讼

短信通知

入园要识别人脸

本案原告郭兵具有法律专业背景。

2019年4月27日,郭兵在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办理了一张双人年卡。一年有效期间,可同时通过年卡及指纹不限次数入园。

2019年10月17日,他收到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的短信,提示其园区年卡系统已升级为人脸识别,原指纹识别已取消,未注册人脸识别的用户将无法正常入园。

郭兵认为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不同意接受人脸识别,要求园方退卡。

双方协商未果。2019年10月28日,郭兵向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年11月3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庭辩核心

单方改变入园方式是否有效

郭兵的诉讼请求有:要求确认被告店堂告示和短信通知中相关内容无效,退还年卡卡费、赔偿交通费并删除原告个人信息等。

最核心的一条是要求法院确认野生动物世界的一系列关于年卡和入园要求的告示和通知是无效的。

围绕入园和办年卡,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发过的告示和通知包括:刚开始办卡时的说明是会员入园凭年卡和指纹,10月份短信通知入园方式改成人脸识别。

郭兵认为这种被园方称为“升级”的入园方式,其实质是“违约且构成欺诈”,仅凭一条短信通知就要求改变入园方式,是一种“单方变更”。

郭兵认为,这种“单方变更”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上来说构成违约且欺诈,“按照法律可以退一赔三,而现在我的诉请仅仅是退还我的年卡费用,这也是我一直强调的打这个官司不是为了钱。”

园方声称

采集人脸对方知情,合同有效

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方面针对此次庭审请来了两位北京律师。他们的核心观点是:在原告性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个人信息的,双方订立的服务合同合法有效。野生动物世界方面将郭兵被采集的人脸照片作为证据递交法庭。

原告代理律师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张延来认为,这个证据恰恰说明了野生动物世界人脸采集的不透明和欺诈性,照片是他在去年4月份办理年卡时被拍摄的,而实际上,年卡上并没有用到照片,而“升级”倒是蓄谋已久。

庭审还就这些采集过去的人脸信息等,野生动物园是如何保存,能否保障游客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都展开了辩论。

案件涉及

个人敏感信息采集多方面法律问题

“人脸识别第一案”其实涉及了个人敏感信息采集的合法性、必要性等多方面法律问题的探讨。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了庭审,案件将择期宣判。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采集和应用边界在哪里,尤其是各种打着“智慧”旗号的商用,以及日渐普遍的用于单位考勤的人脸、指纹等识别门禁,是否存在巨大隐患?

网友说,我们可以更换账户和密码,但是我们能换脸吗?

刚刚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对个人敏感信息作出明确界定。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在研究起草中,“如果说这个案子对立法要有什么影响的话,但愿能对这部立法涉及个人敏感信息的相关规定有影响吧。”

这是作为法学老师的郭兵的愿望。

一审宣判

2020年11月20日,被称为“人脸识别第一案”的郭兵与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一审宣判,判决野生动物世界赔偿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删除郭兵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

二审判决

2021年4月9日,“人脸识别第一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二审判决。

二审判决如下: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即判决野生动物世界赔偿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判决生效十日内履行;

删除郭兵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以及指纹识别信息,判决生效十日内履行;

参考资料

“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开庭:看动物为啥要刷脸?.新浪科技.2020-06-18

“人脸识别第一案”宣判 野生动物世界被判赔1038元.中国网.2020-11-21

杭州人脸识别案终审:野生动物世界赔偿并删除原告信息.今日头条.2021-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