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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爱军

余爱军,男,淳安县人,1994年浙江“3·31”特大抢劫纵火杀人案主犯之一。

余爱军1986年初中毕业,先后当过电厂职工、旅游船驾驶员,案发前从事个体摩托艇营运(无证)。1994年3月31日,台湾长风旅行社旅游团一行24人乘“海瑞号”游轮在浙皖交界处千岛湖游览时,吴黎宏胡志瀚、余爱军三名歹徒登船抢劫并纵火焚船,致使该船24名台湾居民以及8名大陆居民(2名导游,6名船员)全部遇难,从而酿成一起特大抢劫纵火杀人案,即“千岛湖事件”。

1994年4月20日,浙江省“3·31”特大抢劫纵火杀人案的案犯余爱军等人被依法逮捕。同年6月12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一审判决,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该案主犯余爱军、吴黎宏、胡志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6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本案判决,三名罪犯遂即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人物经历

余爱军,1986年初中毕业后,进入建德市电厂上班。1987年3月到职业学校机电班读书。从职业学校毕业后到电厂旅游公司开大旅游船,开了三年。1993年3月份起,个人购买快艇从事个体旅游运输。

人物事件

1994年3月31日16时许,在千岛湖从事摩托艇营运的吴黎宏胡志瀚、余爱军,携带猎枪、斧头等工具,乘摩托艇到湖中猴岛附近水域窥测目标,欲抢劫游船上游客钱物。当“海瑞号”游船经过南湾猴岛时,天色已暗,三人驾艇靠近船尾。余爱军和胡志瀚蒙面登上游船,诱逼24位台湾游客 交出钱物后,将他们和船员赶入游船底舱。后来,吴黎宏也登上“海瑞号”,用铁丝把底舱门拧死。他们在向底舱连开数枪、扔下炸药、浇上汽油后,带着所劫钱物驾艇逃离。经查明,船上32人,其中台湾同胞24人,导游2人,船员6人,全部遇难。

4月17日,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余爱军、吴黎宏、胡志瀚交代了整个作案经过和作案动机,所交代细节与现场勘查得到的情况完全吻合。4月20日,吴黎宏、胡志瀚、余爱军被依法逮捕。6月3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千岛湖抢劫、故意杀人案提起公诉。6月1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千岛湖抢劫、故意杀人案。  

在法庭审理的最后陈述中,三人均表示认罪服法和后悔莫及。余爱军说:“接受人民的审判,是我罪有应得。”“这件事件我们自己负责,千万不要使台湾人民仇恨大陆人民”,“我想对遇难台胞家属说声对不起,我也对不起养育我的父母,对不起我的朋友。”

6月12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分别判处吴黎宏胡志瀚、余爱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吴黎宏、胡志瀚、余爱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罪并罚,决定分别对吴黎宏、胡志瀚、余爱军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6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对抢劫犯、故意杀人犯吴黎宏、胡志瀚、余爱军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三名罪犯遂即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参考资料

老警官讲述“千岛湖案件”始末.中国警察网.2024-05-22

1994年千岛湖事件始末:24名台湾游客惨遭劫杀.人民网.2024-05-21

浙江“千岛湖事件”.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2024-09-23

第67期:千岛湖事件.新浪.2016-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