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松藩(1931年12月3日-2016年12月),台湾省台中市大甲镇人,台湾地区第九任(第一届)、第二、第三届台湾地区立法机构院长。

刘松藩本为中国国民党党籍,后成为台湾地区第十任领导人选举宋楚瑜、张昭雄竞选总部主任委员,脱离中国国民党,加入亲民党;地方政治派系属于红派领袖,侄子为新科“立委”刘忠。

2016年12月,罹患心脏病、高血压的刘松藩因病过世,骨灰已迎回台湾,享年85岁。

学历

台中商业职业学校毕业

日本近畿大学商业经济科毕业

党籍

中国国民党(1960-1999)

亲民党(2000-2004)

经历

台湾地区立法机构(第一届增额)委员,1973-1992.01.18

台中港繁荣促进会会长,1980-1990

中国国民党中央政策会副秘书长,1988-1989

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秘书处主任,1989-1990

台湾地区立法机构副院长,1990.02.27-1992.01.18

台湾地区立法机构(第九任)院长,1992.01.18-1999.02.01

台湾地区立法机构(第二届)委员,1993-1996

台中市大甲镇农会总干事,

台湾地区立法机构(第三届)委员,1996-1999

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1997-1999

台湾地区第十任领导人选举无党籍候选人宋楚瑜、张昭雄竞选总部主任,2000

亲民党创党党员2000-2004

台湾地区立法机构(第四届)委员,1999-2002

台湾地区立法机构(第五届)委员,2002-2004

现况

在脱离中国国民党后,改由亲民党以不分区形式提名为“立法委员”,而其“院长”宝座则由高雄县选出的王金平接替(后来王金平因为在高雄县得票低于民主进步党提名的林岱桦,在下届亦改为不分区提名)。

而他在一九九八年“院长”任内,涉嫌协助台中商银董事长曾正仁,居中介绍经营不善的知庆公司向台中商银非法超贷15亿元,刘松藩并从中取得1亿5000万元的佣金,在2004年9月7日被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裁定背信罪成立,

他同日于美国宣布退出亲民党及辞出亲民党不分区“立法委员”职务,接着下落不明,曾有台湾平面媒体记者在香港九龙尖沙咀半岛酒店遇见刘松藩,但不能证实其最终下落。

参考资料

台前"立法院长"刘松藩病逝 涉背信案滞留美国12年.央视网.2024-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