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儿珍,女,汉族,1955年1月生,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人,1972年8月参加工作,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广州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人物履历
1972.08——1973.04,越秀区正骨医院助理护士;
1973.04——1984.09,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局办事员、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
1984.09——1986.07,华南师范大学哲学系干部专修班大专学习;
1986.07——1987.02,广州市越秀区委办公室调研科干部;
1987.02——1990.02,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1990.02——1990.06,广州市越秀区体改办主任;
1990.06——1997.01,越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1997.01——1997.12,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常委、越秀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1997.12——1998.02,中共广州市芳村区委副书记;
1998.02——1998.04,中共广州市芳村区委副书记、芳村区人民政府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1998.04——2002.12,中共广州市芳村区委副书记、芳村区人民政府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其间:1998.09—2000.08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2000.09—2001.12香港浸会大学中国工商管理学院MBA课程班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2.12——2003.01,中共广州市东山区委副书记,东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区长;
2003.01——2005.09,中共广州市东山区委副书记、东山区人民政府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2005.09——2006.09,中共越秀区委副书记、越秀区人民政府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其间:2005.09—2007.07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6.09——2007.01,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书记、越秀区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2007.01——2010.06,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书记,越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越秀区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2010.06——2010.07,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中共越秀区委书记,越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越秀区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2010.07——2012.03,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2.03——2014.12,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兼广州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4.12——2015.01,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兼任广州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5.01,广州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第十届广东省委候补委员;广东省第八、九、十次党代会代表;第九、十届广州市委委员;广州市第八、九、十次党代会代表;广州市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2年1月11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在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投票,贡儿珍当选广州市副市长。
2014年12月,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市政府副市长职务,提名为市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2015年1月,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免去贡儿珍副市长职务。
2015年2月4日,广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闭幕,贡儿珍当选市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