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炳华(1941-)广东鹤山人,生于澳门。建筑师。广东省第七、八届政协委员。曾任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

人物介绍

葡萄牙里斯本大学建筑系毕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澳门政府咨询会委员、私人建筑师楼东主、澳门中华总商会会董、镜湖医院慈善会会董、澳门政府过渡期事务委员会委员。曾任澳门政府城市设计委员会委员、工务技术委员会委员、文物保管委员会委员。 1991年获颁专业功绩勋章。广东省第七、八届政协委员。曾任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