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前总统保护法
《2012前总统保护法》,2013年1月10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该协议,此次国会改变立场支持恢复对前总统的终身保护,主要是“考虑到全球性恐怖威胁不断增加的现状”,多数议员们认为“在充斥危险的世界中,对前总统实行终身保护是必要的”。1974年辞职的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在1985年就主动放弃了特工保护,奥巴马是首位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位这么做的美国前总统。
简介
《2012前总统保护法》最初由南卡罗来纳州共和党众议员特赖·高迪向议会提交,于2012年12月获得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通过。根据该法案,1997年1月1日之后当选的总统及其配偶都可终生享受特勤局的终身保护,前总统的未满16岁的子女也将受到保护。不过,如果总统配偶再婚的话,对配偶的保护将终止。
签订
2013年1月10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2012前总统保护法》,该法案生效后,美国所有卸任总统及其配偶都将受到美国特勤局的终身保护。该法案10日经奥巴马签署后正式生效,第一个受益人是前总统小布什,而第二个受益人则是4年后卸任的现总统奥巴马本人。
历史
早在1965年,美国国会就立法授权美国特勤局保护卸任总统及其配偶,直到其死亡为止。但是,美国国会于1994年通过一项新法案,规定1997年1月1日以后就任总统的,卸任后保护期限限制为10年。根据这一法案,同样是前总统,威廉·克林顿可以获得终身保护,而小布什及其以后的总统就只能获得10年的保护。当时的国会议员们认为,将保护期限定在10年之内,可为联邦政府节省数百万美元的开支。
参考资料
奥巴马签署卸任总统保护法 退休后将享终身安保.央视网.2013-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