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峰
只峰,男,曾任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发生特别重大火灾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只峰在事故中受伤并住院治疗。2016年11月9日,法院宣判,只峰因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未遂)、非法经营罪和危险物品肇事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人物介绍
在事故发生后,2015 年 8 月 14 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只峰尚未完全清醒,无法开口说话。作为爆炸案发生企业的重要当事人,公安局派出了便衣警察始终跟随他的行动,密切关注其情况变化。
在病房内,这位警察向记者表示,自己是早上 6 点钟左右前往医院,与之前跟在只峰身边的同事换班进入病房的。尽管这一天陆续有人来看望只峰,但他始终未曾开口与人交流。
人物描述
据神经外科护士站护士回忆,只峰大约是爆炸发生后半小时左右被送来泰达医院,凌晨1点左右就已被收治进入神经外科。
泰达医院神经外科主任郭再玉医生告诉记者,“送来的时候情况挺严重的。不过经过治疗,颅内出血已经不是很严重了,人也已经苏醒了,只是暂时还不能说话。”
官方辟谣
2015年8月15日上午10时,在天津港危险化学品仓库“8.12”瑞海公司爆炸事故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政府新闻办主任龚建生表示,在2015年8月14日上午第二场新闻发布会结束时,听见有记者大声地提问,只峰是谁?网上也有不少人炒作,只峰背景深厚。
2015年8月14日下午四点十三分,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天津”进行了辟谣。2015年8月15日上午事故现场新闻中心从市公安局进一步了解到,只升华只有一个女儿,没有儿子,只峰与他没有任何关系,对这种在危机时刻散布谣言者,公安机关正在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人物事件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2015年8月14日,依法对瑞海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立案侦查。对在事故中受伤的瑞海公司总经理只峰犯罪嫌疑人依法监视居住。
2016年11月7日至9日,“8·12”事故相关的27件刑事案件,分别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等9家基层法院一审公开审理。9日,各法庭分别依法对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瑞海公司总经理只峰,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数罪并罚,均被判处无期徒刑。
参考资料
瑞海总经理只峰爆炸时身在现场 爆炸造成脑震荡_央广网.央广网新闻.2024-08-08
天津港爆炸事故系列案一审宣判 49名责任人获刑.中国新闻网.2024-08-08
瑞海公司总经理只峰尚未完全清醒 不能开口说话.凤凰网.2024-08-08
天津港爆炸事故发布会:只峰与只升华没有任何关系 -中新网.中国新闻网.2024-08-08
天津爆炸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中国经济网.2015-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