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独立法案
立陶宛独立法案(立陶宛语:Lietuvos Nepriklausomybės Aktas),也被称为2月16日法案,是由立陶宛国民大会于1918年2月16日签署的重要文件。该法案宣告了立陶宛的独立,确立了新国家将以民主原则治理,并指定维尔纽斯为首都。
历史影响
尽管立陶宛独立法案的文字简洁且原始文本已经遗失,但它对于两次世界大战期间以及现代立陶宛的独立地位具有决定性作用。这一法案的原则体现在历次立陶宛宪法之中,并且也是1990年《立陶宛复国法案》的基础之一。通过这些法律文件,新的政府被视为是对战前存在的国家的合法继承。
参考资料
如何看待俄提交取消承认立陶宛独立法案?.知乎.2024-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