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爱武,女,1967年9月生,中共党员,江苏淮安人,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是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1988年7月,陈爱武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2002年,陈爱武在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获得诉讼法学硕士学位,并于2008年继续在该校取得法学博士学位。2012年,陈爱武发表了论文《论家事审判机构之专门化——以家事法院(庭)为中心的比较分析》。2018年1月,她担任南京公证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顾问,同年被任命为如皋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司法联动中心咨询专家。2019年10月,陈爱武加入南京同心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中心,担任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及理事长。2020年7月,陈爱武成为江苏省民法典专家宣讲团成员。2022年9月,她参加了民事诉讼法理论与实务论坛暨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2023年12月,陈爱武参加了在常州召开的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大会暨2023年年会。
陈爱武的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学、家事审判制度、仲裁法学,曾参与起草《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她主持并完成了江苏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家事诉讼程序研究”以及司法部课题“比较法视野下的家事法院”(06SFB5022)。此外,陈爱武还主持了中国法学会部级研究项目“家事调解的理念与实证”(CLS—D0966)和江苏省法学会的“家事调解技术”等多个项目。陈爱武在2006年、2007年、2010年分别有论文和专著获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婚姻法学研究会论文和著作类成果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
人物经历
陈爱武1967年9月出生。1988年7月,陈爱武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2002年,陈爱武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获得诉讼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陈爱武在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2012年,陈爱武发表了论文《论家事审判机构之专门化——以家事法院(庭)为中心的比较分析》。2014年,陈爱武发表了论文《家事诉讼程序:徘徊在制度理性与实践理性之间》。
2018年1月,陈爱武担任南京公证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顾问。同年,她被任命为如皋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司法联动中心咨询专家。同年,她还成为江苏省检察院的院外专家。
2019年10月,陈爱武成为南京同心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中心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及理事长。同年11月起,陈爱武担任江苏省妇联法律顾问以及江苏省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中心专家。2020年7月,陈爱武成为江苏省民法典专家宣讲团成员。
2022年9月17日,民事诉讼法理论与实务论坛暨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在南京大学召开,陈爱武为第二场专题报告作评议。
2023年12月9日,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大会暨2023年年会(民事诉讼理论与实务高端论坛)在常州召开,由陈爱武报告换届工作筹备情况。
研究方向
陈爱武的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学、家事审判制度、仲裁法学。
主要成果
陈爱武曾参与起草《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她主持并完成了江苏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家事诉讼程序研究”以及司法部课题“比较法视野下的家事法院”(06SFB5022)。此外,陈爱武还主持了中国法学会部级研究项目“家事调解的理念与实证”(CLS—D0966)和江苏省法学会的“家事调解技术”等多个项目。
社会任职
陈爱武是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南京市民法民诉法学会副会长扬州仲裁委、南通仲裁委、常州仲裁委、南京仲裁委、淮南市仲裁委兼职仲裁员、江苏方德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江苏省妇联讲师、江苏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家宣讲团成员(2020年7月)、南京公证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顾问。(2018年1月)、如皋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司法联动中心咨询专家(2018-2021)、江苏省检察院院外专家(2018年)、江苏省妇联法律顾问(2019-2021年)、江苏省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中心专家、聘期2年。(2019年11月-2021年11月)、南京同心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中心第二届理事会理事、理事长(2019年10月)。
人才培养
2021年4月21日,陈爱武在江苏警官学院安德门校区为百余名学生开设了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法教义学分析”的专题讲座。
2023年10月8日,高淳法院组织开展的课题写作指导会上,陈爱武与金陵科技学院立法研究院院长刘小冰教授及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眭鸿明教授一道,对2023年市法学会重点课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研究》开题报告进行了现场指导。
主要论文与著作
著作
仅收录部分,来源:
论文
仅收录部分,来源:
获得荣誉
参考资料
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大会暨2023年年会(民事诉讼理论与实务高端论坛)在常州召开.澎湃新闻.2025-01-12
陈爱武.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2025-01-12
陈爱武.爱课程.2025-01-12
论家事审判机构之专门化——以家事法院(庭)为中心的比较分析.法律大数据研究中心.2025-01-12
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在南京大学召开.南京大学法学院.2025-01-12
家事诉讼程序:徘徊在制度理性与实践理性之间.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2025-01-12
南京师范大学陈爱武教授开设“《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法教义学分析”专题讲座.江苏警官学院.2025-01-12
经验分享·思想众筹 | 高淳法院邀请法学教授进行课题写作指导.澎湃新闻.2025-01-12
家事法院制度研究.豆瓣读书.2025-01-12
人事诉讼程序研究.豆瓣读书.2025-01-12
你所关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问题.豆瓣读书.2025-01-12
现代仲裁制度.豆瓣读书.2025-01-12
重要成果.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2025-01-12
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国妇女网.2025-01-12
2021 年度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拟表彰名单.pdf.2025-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