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飞
李剑飞(1921-1941),女,原名瑞钗,出生于河北省无极县东候坊村,是中国共产党的早期成员之一。
人物经历
早年生活
1930年,李剑飞开始在家乡的女子学校接受教育。她曾参与演出《花木兰从军》等剧目。然而,到了1933年,她的学业被迫中断。
投身革命
1938年,李剑飞的堂兄投身革命活动,这一事件极大地激励了她参与抗日工作的决心。她告诉家人:“花木兰十几岁时就能参军,我也能。”1939年初,李剑飞加入了无极县第三区的革命队伍,并于同年8月正式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员。在工作中,她以勤奋负责的态度著称,多次获得上级的认可。
工作贡献
1939年秋季,李剑飞被委派至第一区开展工作。无论走到哪里,她都能吸引人们的关注,为大家讲述抗日故事并演唱相关歌曲。夜晚,她还会前往妇女识字班授课,或是在村民家中讲解“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道理,鼓励家庭支持前线战斗。在她的努力下,一区的各个村庄迅速建立了妇女救国会组织,并开办了识字班。
藁无县时期
1940年8月,藁城区与无极县的部分地区合并成为藁无县,李剑飞随后担任第四区妇救会主任。在这个游击区内,由于条件艰苦,干部通常只能夜间行动。尽管如此,李剑飞仍然频繁往返于董家庄、南孟、西门、刘家佐等四十多个村庄之间,全力投入抗日斗争。在各项工作的评估中,她领导的妇救会始终名列前茅。
烈士事迹
1941年2月的一个清晨,李剑飞从董家庄出发前往刘家佐宣传统一累进税政策。在一次演讲过程中,她遭遇到敌人的突袭。面对危险,一位老人试图让她放弃文件包以便逃脱,但她坚持不肯。最终,在群众的帮助下,李剑飞成功越过围墙和封锁沟,但在逃跑途中不幸腿部中弹。她将手中的两枚手榴弹掷向追赶的敌人,击毙了几名敌人。然而,更多的敌人紧随其后,用刺刀结束了她的生命。李剑飞英勇牺牲时,年仅20岁。
参考资料
文化石家庄|沙场激战御外侮 英雄热血守家园.百家号.2024-09-27
河北省人物志.河北省人物志.2024-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