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军,男,1976年1月出生于新邵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刑法学理论与实务研究,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省部级以上项目7项。著有《刑法司法解释研究》《共同犯罪的理论与实践》等独立专著5部,以及《希腊刑法典》《巴西刑法典》等独立译著21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50余篇。

人物经历

主要成就

发表论文

《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的矛盾及其解决》,载《法学研究》2003年第6期

《短期自由刑改革方式比较研究》,载《政法论坛》2003年第5期

《英美法系刑法中正当防卫构成条件之比较研究》,载《法商研究》2003年第5期

《2003年刑法学研究回顾》,载《法学家》2004年第1期

《刑罚价值理论比较研究》,载《法学评论》2004年第1期

《论越权刑法解释》,载《法学家》2004年第2期

《论我国短期自由刑问题的解决方案》,载《人民司法》2003年第8期

《我国劳动教养制度司法化改革论纲》,载2003年6月25日《检察日报

《莫让越权解释动摇罪刑法定根基》,载2003年12月25日《检察日报》

《短期自由刑若干问题比较研究》,载2003年《刑法论丛》第6卷;

《关于渎职罪主体立法解释的若干思考》,载《刑事法判解研究》2003年第3卷

《证券内幕交易犯罪若干问题比较研究》,载《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3期

《刑法司法解释创制方式之我见》,载2005年3月24日《法治日报

《我国相对刑事责任立法之检讨》,载《法商研究》2005年第6期

《刑法司法解释省际冲突研究》,载《人民检察》2005年第21期

《论刑法扩张解释的根据与限度》,载《政治与法律》2005年第6期

《刑法司法解释应坚持反对类推解释原则》,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论短期自由刑的利弊之争》,载《中国监狱学刊》2006年第2期

《解决刑法溯及力两个核心问题的基本原则—新法有利于被告人的应溯及适用》,载2006年4月25日《检察日报》理论版

《中国刑法司法解释体制演进过程之检视与反思》,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6年第1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刑事法学》06年第4期全文转载);

《单位犯罪立法之比较与完善》,载《新刑法典颁行十周年纪念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2007年版

《刑法第13条“但书”的出罪功能及司法适用研究》,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5期 《刑法解释实践与研究六十年》,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

出版著作

《刑法司法解释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独立专著

菲律宾刑法典》,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独立译著

保加利亚刑法典》,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独立译著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刑法典》,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独立译著

匈牙利刑法典》,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独立译著

冰岛刑法典》,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独立译著

《波兰刑法典》,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独立译著

土耳其刑法典》,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独立译著

巴西刑法典》,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独立译著

古巴刑法典》,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独立译著

葡萄牙刑法典》,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独立译著

《希腊刑法典》,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独立译著

墨西哥联邦刑法典》,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独立译著

《刑法条文·说理·案例》,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独立编著

《英美刑法学》(赵秉志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参编

《中国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第二卷、第三卷、第六卷)(赵秉志主编),法律出版社2004年9月版,参编

《危害国防利益罪》(黄林异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参编专著

刑法分则实务研究》(王作富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版,参编专著

新编中国刑法学通论》(王志祥主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副主编

犯罪总论比较研究》(高铭暄赵秉志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2008年版,参编专著

刑罚总论比较研究》(高铭暄、赵秉志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参编专著

《中国劳动教养制度的检讨与改革》(赵秉志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参编专著《刑法教学案例》(赵秉志主编),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参编编著

参考资料

公大名师陈志军教授荣获北京市高校青年教学名师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4-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