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历克修斯·迈农(Alexius Meinong Ritter von Handschuchsheim,1853年7月17日 - 1920年11月27日),奥地利哲学家、心理学家,新实在论者,因其独特的本体论而闻名。他出生于奥地利莱姆堡的一个天主教家庭,逝世于奥地利格拉茨。
人物生平
1853年7月17日,亚历克修斯·迈农出生在奥地利帝国的伦贝格(今乌克兰西部城市利沃夫),在维也纳接受中学教育,然后进入维也纳大学,攻读历史与哲学(师从弗朗兹·布伦塔诺)
父亲是奥匈帝国的将军。迈农在 1865-1870 年间就读于维也纳的中学,高中毕业后于 1870 年进入维也纳大学学习哲学和历史,1874 年获学士。
1875-1878 年在维也纳大学哲学心理学家 F.弗朗兹·布伦塔诺门下学习哲学。
1878-1882 年任维也纳大学无俸讲师,1882-1889 年任格拉茨大学副教授,1889 年升任教授并兼任哲学系主任,1894 年在该校建立奥地利第一个实验心理学实验室,1920 年退休。
学术思想
迈农在哲学上以提出对象论而著名。他认为“对象”不仅指存在着的具体事物和常存的共相,而且也包括那些非存在的东西,它们是并不存在但具有客观特性的对象,这样,我们就可以说可能存在着像圆的正方形那样的实体。我们可以大大超过对象存在的内容加以确切地描述。他指出,每一对象都具有“特性”,而且特性独立于对象的存在;有的对象并不具有和它的存在相矛盾的特性,他称之为“可能的对象”。这类对象中有些是存在的,有些是不存在的,如“旧金山”。他还指出,有的对象具有和它的存在相矛盾甚至排斥它存在的特性,他称之为“不可能的对象”。这类对象在现实的存在中是找不到的,如“圆的正方形”。在他看来,所有的对象,不论其特性和存在是否矛盾,都不是被我们所创造的,也不依赖于我们的思维活动。他强调对象在总体上远远超出现实东西的范围。迈农认为,判断的对象并不是一个存在着的具体事物,而是一个“客观的”东西。同样,假设的对象是客观的,假设本身无所谓错误,但它所涉及的对象有真假。他指出,只有参照假设,我们才能理解精神生活中的许多现象。
迈农还认为,数学和逻辑的公理以及对象论都是直接自明的、先天的,也是确实的、必然的,它们并不涉及对象是否存在的问题。在他看来,一个预先的假设可以是直接自明,但不是确实的,记忆、感知和归纳就需要这种假设,因为它们是可以证明的、后天的,而且并非都是确实的。他指出,证明并不确保真理,却与真理相似。
迈农把他的价值理论作为其人类心理学的基础。其基本概念是价值情感,指由对象的存在或非存在引起的快乐或悲伤。他认为,我们的情绪反应并不是一致的,当我们谈论诸如健康之类的具有共同好处的话题时,我们对好事物的不存在而表示出来的懊丧情绪要大大超过因为它的存在而带来的愉悦情绪。与此相类似的是,我们对坏事物存在的不愉悦情绪之间也常常是不平衡的。迈农对好事物和坏事物进行了细分:
- 值得称赞的好事物;
- 仅仅满足了需要的好事物;
- 可以原谅的坏事物;
- 不可以原谅的坏事物。
迈农指出它们都是善、恶本性的具体表现,从而奠定了价值理论的基础。
迈农撰写了两篇早期关于大卫·休谟的论文,第一篇论述了他的抽象理论,第二篇论述了他的关系理论,并受到英国经验主义的相当大的影响。他称任何可以成为心理行为对象的东西为“对象”。迈农的对象理论,现在被称为“迈农的对象理论”,基于这样一个经验观察:我们可以思考一些东西,比如旧金山,即使那个对象并不存在。迈农区分了一件事物的“存在”,使其成为思维的对象,与事物的“实际存在”相区分,后者是赋予事物的实体本体论地位,例如马,但不适用于独角兽。迈农称这种不存在的对象为“无家可归的”,其他人则因其数量众多和异国情调而将它们的居所称为“迈农的丛林”。近期的迈农学派如特伦斯·帕森斯和罗德里克·奇索姆已经证实了迈农的对象理论的一致性,而其他人(例如卡雷尔·兰伯特)则捍卫了这种理论的无用性。
迈农在语言哲学领域也备受争议,因为他认为“存在”只是一个对象的属性,就像颜色或质量可能是一个属性一样。迈农认为对象“对存在是漠不关心的”,它们站在“存在和不存在之外”。迈农认为对象可以根据其本体论地位分为三类。对象可以具有以下三种存在和不存在的模式:存在(Existenz,动词:existieren),或实际现实(Wirklichkeit),表示对象的物质和时间存在;存在(Bestand,动词:bestehen),表示对象在非时间意义上的存在;存在或被给予(Gegebenheit,如德语中的“es gibt”,即“有”,“它被给予”),表示成为对象但没有存在。
迈农区分了四类“对象”:对象(Objekt),可以是真实的(如马)或理想的(如差异、同一性等);客观的(Objectiv),例如对一个存在(Sein)或不存在(Nichtsein)的肯定,一个存在-这样的存在(Sosein)或一个存在-与(Mitsein)的肯定-与当代哲学家所称的情况相似(其中这些可能是实际的-可能“获得”-或不是);尊贵的,例如真、善、美;渴望的,例如义务、目的等。这四类对象对应着四类心理行为:(再)表现(das Vorstellen),用于对象;思考(das Denken),用于客观;感觉(das Fühlen),用于尊贵;欲望(das Begehren),用于渴望。
主要著作
- 假设论:1904
- 对象论:1904
- 对象论在科学体系中的地位:1907
- 可能性和或然性:1915
- 一般价值论的基础: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