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省驻京办)、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委员会湖北人民政府驻京群众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驻京群工办)为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规格正厅级,归口省政府办公厅管理。省驻京办与省驻京群工办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工作机制。

湖北省驻京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驻京群众工作、政商联络工作、政务保障工作、国有资产监管等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服务湖北发展、服务湖北人民、服务首都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代表湖北同中央、国家机关以及北京市委、市政府联系,协助办理有关政务。承办中央和有关国家机关交办事项。

(二)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驻京群众工作的方针政策、决议和决定。

(三)负责有关信息搜集、整理,为湖北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省领导决策和省直机关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四)负责湖北省在京单位和企业以及在京湖北籍知名人士的联系服务工作。

(五)负责省领导在京公务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

(六)负责省政府在京投资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七)负责省驻京办机关党建、纪检、群团工作,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做好湖北在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八)承担对市、州、直管市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的指导协调和协调管理。

(九)负责湖北省在京群众工作有关事项的处置,与省直部门和各市(州)建立群众工作信息沟通机制。负责督办、检查、考核各市(州)、省直各有关部门驻京群众工作的落实情况。配合北京市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有关工作。

(十)受省政府办公厅委托,管理省政府驻山西办事处。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省驻京办(省驻京群工办)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总值班室)

负责文秘工作及重要活动和会议的组织工作;收集信息、开展调研、督办有关重大事项;联系和协调各市、州、直管市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的工作;负责各项综合考评和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二)应急处

负责与在京有关部门联系,做好湖北省在京群体性事件、突发情况和信访突出问题的处置;负责湖北省进京信访人员的疏导劝返、维权救助和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驻京群众工作有关办法和措施。

(三)联络处

负责同在京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士的联络,为湖北省招商引资提供咨询服务。

(四)接待服务处

负责省领导在京公务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

(五)财务资产管理处

负责机关财务和省政府在京投资的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

(六)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处

负责省发改委机关在京的重大项目联络和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

(七)人事处(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人事、编制、党建、群团、老干等工作;协助市、州、直管市政府做好驻京机构党建和廉政建设工作;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做好湖北在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参考资料

湖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湖北省人民政府.2022-08-03